嘉村街前塘挡土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村街前塘挡土墙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罗南村,工程内容包含桩基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 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开始进场,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顺延,遇到恶劣天气影响,经招标人签证确认工期可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嘉村街前塘挡土墙工程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含桩基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113052.6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以及 罗南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15660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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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144万m³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监理(含BIM服务)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144万m³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监理(含BIM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144万m³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40607-04-01-514689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路以南、塘西线三期以西地块二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144万m³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搅拌站园区项目总占面积约63.19亩,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212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772.25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新建厂房、宿舍楼、办公楼、研发中心、配电房、洗车房、室外工程、搅拌主楼、换电站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楼地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二次装修后灯位、插座以及管线、二次装饰卫生洁具工程及实验室给排水工程、弱电配电间防雷及UBS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电气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幕墙工程、弱电智能信息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搅拌主楼工程、智能化平台工程、环保工程等。最终须通过环保验收,进行相应的生产经营。项目建安费约135501117.23元。
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144万m³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监理(含BIM服务)。
2.3 项目服务期:
2.3.1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3.2 BIM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74240.0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 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流程等。
3、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4、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改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5、中标人须对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成果文件按国家规定保存期限进行存档。
2.5.2 BIM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应用阶段、运维管理应用阶段等。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应用阶段
(1)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燃气、户外管网、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室内外装修、人防工程、办公家具、基坑支护工程、接入外线工程等计划投资内所有专业的BIM技术应用。
(2)施工准备阶段应用:包含BIM 建模(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组织模拟、施工工艺模拟、辅助预制加工。
(3)建造过程应用:包含进度管理、预算与成本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应用。
(4)竣工验收应用。
2、运维管理应用阶段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维修。
(2)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3)空间与资产管理。
(4)人员培训与应急管理。
以上所含的BIM服务均以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设计院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为设计依据,未提供资料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收集相关资料。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BIM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不出现伤亡事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项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专业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月至 2023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监理员3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年 1 月至 2023 年6 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7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五路5号(F4)三区101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关小姐 |
电 话: | 0757-87722233 | 电 话: | 0757-87763788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gdzhijiags@163.com |
2023 年 7 月 13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敦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骐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CZXCG-2023041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厚金广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三年共3090000.00元(含税)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厚金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38号,总体管理面积约174936.96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为36150.85平方米,写字楼面积为70625.48平方米,住宅面积为26588.82平方米,住宅首层商铺面积为1437.18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约为705.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为135508.01平方米,地下物业面积为39428.95平方米,共796个停车位。服务期限3年,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不分节假日。
五、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505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采购文件时,购买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相应收据。
七、递交响应文件
时 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地 点: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一座3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八、开标会:
时 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地 点: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一座3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1: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敦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7-82809790
2、采购人2:佛山市骐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738603
3、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7-83135825
采购人1: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敦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人2:佛山市骐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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