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项目组织申报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参加申报;请各企业对照要求,积极参加申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关伟秋,电话:87700138)
项目概况
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Z-2023-0208
项目名称: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43,555.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943,555.7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拆除工程 |
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43,555.7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筑物分批次拆除,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拆除任务完成且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且每次拆除任务从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之日起60日内完成拆除工作,如遇变动,以采购人发出的指令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工期要求完成拆迁任务。若非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经采购人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承诺函》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投标文件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7-8313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3号天华商业楼4座7楼
联系方式:0757-8101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1018847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磋商文件(2023080103).zip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的申报工作,请组织发动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企业以及自愿参加本批次鉴定的企业,于申报有效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businessEnjoyEasy/index)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每个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的技术鉴定项目数量不受限制。申报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25日(24:00截止),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于9月下旬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布鉴定结果的三天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10月中旬将鉴定结果反馈至税务部门。届时企业可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查询技术鉴定结果。申报事宜详见附件,业务联系人:但小姐,业务电话:87736621。
申报单位对本项申报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9,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佛科通〔2023〕50号).zip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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