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镇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完成全省首宗电子合同签署
日前,乐平镇完成全省农村集体“三资”首宗电子合同。
该笔交易是乐平镇念德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位于乐平镇工业大道43号“荣华楼地下北起1-2铺”的资产出租项目。相比以往,电子合同更便捷,合同双方不需要前往签约地点,可随时通过网络签署合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同时,电子合同易于储存、绿色环保,不需要占用实体空间,方便管理和查阅,合同双方可以通过登录“三资”平台随时查阅合同,比传统的纸质合同更难被篡改、伪造或者丢失。加盖电子印章的合同带有网络身份唯一标识,合同双方不可抵赖签署行为,与法代手写签名或者实物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2年8月,三水区率先在全市上线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乐平镇按照“规范出效益、监管促发展、服务为振兴”总体思路,全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保值增值方向发展。1-8月,线上平台竞投成功成交项目323宗,成交资产平均溢价率明显,优质农村集体资产显现出应有的市场价值。(根据《南方+》报道整理)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禅城区主题办政务服务驻场运营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禅城区主题办政务服务驻场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
¥89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禅城区政务服务”品牌,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计划引进团队于软件产业园开展驻场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政务服务深化工作以及协助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成果的优化推广,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3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9月8日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3105870,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9月5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提升了我市科技治水效率与水平,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1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5.7%,劣Ⅴ类比例为0;截至今年6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验收完成89条,完成进度占比74%;完成新建或修复管网1713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08.4公里、暗涵整治46.94公里,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清理江河两岸问题17195宗,新建碧道298公里,试点打造绿水经济,岸线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何家骐的佛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单丽华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麦洁萍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余晓华、罗东伟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陈丽敏、蒋淳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刘磊、吴迁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唐红娟、何鹏辉、张丽茹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陈丽敏、蒋淳、刘磊、吴迁、唐红娟、何鹏辉、张丽茹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徐东涛、张朝志、贾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少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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