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东井文明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佛山展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东井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东井文明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SZCCG20230801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井文明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第二次)
项目内容:采购东井文明楼空调24台,格力品牌,5匹天花机(含室外主机),单冷,风幕机4台(2.8米1台、1.5米3台)。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75000.00元。
三、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进场后15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四、投标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被邀请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展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六、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注14时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站。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站。
十一、公告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媒介: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东村东井村宣传栏。
十三、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东井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09259288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展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7-82724830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3室
邮 编:528000
佛山展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XGC-202308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湛高铁新城枢纽片区郊边村(郊边经联社)土地
收储地上物拆除项目(第一期)电力迁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附件有误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的附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有误。以更正公告最新发布的附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 9 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
联系方式:0757-8232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505
联系方式:0757-8313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757-83135825
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11 日
1.招标条件
海口村商贸城四周道路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搓街道海口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预算价:¥2326252.89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含括室外道路土建部分、绿植、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及污分流管网等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26252.89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2586.59元。暂列金额为¥77765.63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3.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投标人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图纸(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4.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招标控制价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单位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5.2招标单位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和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3本工程不组织实地踏勘施工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
联 系 人: 陈小姐 |
联 系 人: 董小姐 |
电 话:0757-82781986 |
电 话: 0757-8258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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