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36辆校车投运,为近3000名小学生提供接送服务
又到一年开学季。近日,记者从三水区国鸿公交公司(以下简称“国鸿公司”)获悉,该公司新购置的36辆校车在乐平镇各公办小学投入运营,为近3000名小学生提供接送服务。
国鸿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投放的校车均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长鼻子”标准校车,校车车身坚固,车内装有视频监控设备及GPS定位系统,并接入统一校车安全管理平台,可随时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和车辆位置进行监控,有效防止超载、超速,能够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
同时,每辆校车安全逃生锤、座位安全带、应急逃生门、急救小药箱等配备齐全,大大提高了乐平镇各学生校车乘车的安全保障。此外,每辆车还配备有校车照管员随行,负责做好学生秩序管理工作。
据了解,36辆新校车将服务乐平镇辖区内6所学校,运行60多条线路,为近3000名小学生提供接送服务。
上述负责人说,为保障校车顺利运营,国鸿公司提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对驾驶员和照管人员进行线路熟悉、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认真对经过的每一个站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在“开学季”期间,国鸿公司还将组织党员和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学校、交警部门,加强各校车停靠站点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和各学校门前交通安全、顺畅。
个人养老金
又有新消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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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月5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下称“《若干措施》”)
指出全力推进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及金融产品宣传
为全省全域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若干措施》要求建立个人养老金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个人养老金专区,探索开发全品种产品交易平台,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缴存率和投资率。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增强个人养老金扩面工作针对性。
《若干措施》还提出,强化金融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省内机构争取个人养老金运营资格,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引入长期资金帮助稳定金融市场,更好地实现投融资良性循环。
温馨提示
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等36地先行落地,先行地区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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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决定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
要求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此前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与个人养老金制度
税收优惠幅度一致
且两者共享每年1.2万元的税收优惠额度
即同时参与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
最多只能享受1.2万元的抵税优惠额度
因此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与个人养老金尽快衔接
符合投保人切身利益
业内人士介绍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
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
个人养老金开户后
保险公司就可以协助完成衔接
此后,相当于投保人在个人养老金账户
购买了税延养老险产品
还不太清楚“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制度
是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
谁可以参加?
如何参加?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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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登录电子社保卡
搜索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通过以下方式进入“个人养老金”服务:
首页-为你推荐-个人养老金
首页-专题服务-个人养老金
人社办事-社会保障-个人养老金
首页搜索“个人养老金”
02、开立服务
首次进入个人养老金服务时,通过点击【立即开通】按钮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服务。
03、个人信息确认
进入【账户开立】页面,阅读个人开户须知并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点击【账户开立】按钮,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
04、完成账户开立
完成以上步骤,点击【开立资金账户】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就完成了全部流程啦。
项目概况
佛山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F-2023-D-E18010
项目名称:佛山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3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9,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不包括安全整改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档,否则不予认定。2、采购项目中的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303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慧菊、郭健汉
电 话:0757-8272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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