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工社保关系如何转移?热点问答已整理!
问题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方式有哪些?
为给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
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也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
问题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网上办理?
参保人登录“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申请校验通过的,部转移系统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参保人提供转入地行政区划)发送一条转入申请信息。
参保人无需到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本人原参保地行政区划,部转移系统对参保人的缴费地行政区划进行校验并给予提示。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详细信息。
问题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如何网上办理?
参保人现时只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进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办理。
申请校验通过的,部转移系统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参保人提供转入地行政区划)发送一条转入申请信息。
参保人无需到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本人原参保地行政区划,部转移系统对参保人的缴费地行政区划进行校验并给予提示。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详细信息。
问题四:如果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的,仍需办理转移手续。由参保人直接向转入地的社保部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然后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理即可。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问题五:我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如果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达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把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
如果不符合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又不想延后缴费,则参保人可把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移到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
问题六:我从中山到佛山就业,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过程中,医保待遇能否顺利衔接,如何衔接?
根据规定,职工参保人在省内转移接续的话,参保人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
如果是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没有中断的,那参保人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即可从其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确保待遇享受是无缝衔接的。
如果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了三个月或三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可按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补缴手续,补缴后则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待遇还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但不能重复享受。
如果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则其医保待遇只能按照转入地的政策执行,即不能在补缴后完成待遇衔接,只能从转入地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并有等待期和报销额度的区别。
9月8日,佛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建设“千亿镇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狮山、北滘的基础上,支持桂城、祖庙、大良、荷城率先争创“千亿镇街”,引领其他镇街竞标争先、提质进位,将“千亿镇街”打造成为引领佛山高质量发展的高地。
当前,广东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将城镇建设列为重要任务,提出集中资源力量,培育更多全国经济强镇。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镇域经济发展,今年7月6日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推进镇域经济跃升,积极建设“千亿镇街”,“一镇一策”支持桂城、祖庙、大良、荷城冲刺千亿目标。
《意见》对标对表省委、市委最新部署,综合考虑政策红利、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和各重点镇街的发展潜力,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梯队、分阶段培育一批“千亿镇街”,推动镇域经济向更高发展能级跃升,到2027年,桂城、祖庙、大良、荷城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
聚焦目标任务,《意见》提出15个有力举措,以更强力度加快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以更强动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更高品质加快建设佛山现代化城镇样本、以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激发镇街高质量发展活力,推动重点镇街向更高质量发展跃升冲刺。如发扬镇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有利于促进镇街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与创新,谋划实施一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在建设“千亿镇街”的实践中积累丰富的“佛山经验”;赋予“千亿镇街”区一级和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千亿镇街”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桂城、祖庙、大良、荷城是佛山“千亿镇街”后备军第一梯队。《意见》将重点支持桂城打造佛山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高端现代服务业和高端都市型制造业;重点支持祖庙打造文商旅高度融合的城市中心镇街,聚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大良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南部都会中心核心区,强力推动产业高端化;重点支持荷城打造佛山西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标杆,集聚临空产业发展动能,进一步发挥“千亿镇街”示范引领作用。
各符合条件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高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臭氧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联系人:杨泽航,联系电话:0757-8898833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臭氧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安装在高明孔堂或高明区内其他环境自动监测站
3.项目最高限价:壹拾万伍仟元整(全包价)
4.项目内容:臭氧监测仪器的购买、更换,编制臭氧监测仪器性能测试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安装、验收工作。
5.供货要求:
(1)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逾期一天,扣减合同款5%(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达仪器更换通知后,协助完成仪器安装及验收工作。
(2)所提供臭氧监测仪器的技术参数、所提供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配套技术服务须全部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关于更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559号)的有关规定,所供应的臭氧监测仪器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3)所供应的臭氧监测仪器设备需提供制造商的合法渠道供货证明。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在30日内完成仪器供货,甲方于2023年内支付合同款项10%;
(2)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性能测试及提交相关测试报告后,2024年支付合同款项90%。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总公司的各项资质,同一家上级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上级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报价人须具有与环保相关业务经验。
三、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企业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与环保相关业务经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臭氧监测仪器响应报价表。响应情况需列明供货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参数配置;报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建议精确到个位数。
4.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其他事项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三大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3.臭氧监测仪器响应报价表中参数响应表,若出现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4.报价文件未进行密封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5.本次项目的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当存在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人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
6.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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