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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村镇二横路、经三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时间:2024-01-10     人气:565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仙村镇二横路、经三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4-012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 0时0分~2024年1月2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02.0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2)项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委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含相近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并以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2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9时15分 - 2024年1月2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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