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长坡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高州市长坡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4-011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 0时0分~2024年1月3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 (3)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3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30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3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医院征兵体检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4-01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 0时0分~2024年1月29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85.89160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15时0分 - 2024年1月29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9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14时30分 - 2024年1月29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编号:JG2024-0096)已于2024年1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及表后“注”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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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40份) |
类似项目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每1项,得1分,总分6分。 |
企业荣誉(6分) |
投标人获得过勘察设计或设计行业“先进企业”荣誉的: 获得过国家级的得6分; 获得过省级的得2分; 获得过市级的得1分; 仅以企业获得过的最高级别荣誉计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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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业绩: 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 获得过省级奖项,每项得0.2分; 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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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服务获奖(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BIM设计服务业绩: 获得过国家奖项每项得0.5分; 获得过省级奖项每项得0.2分; 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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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10分) |
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连续年度评定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10分。 (2)连续3年~4年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4分。 (3)连续2年或以下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1分。 (4)不提供或不能证明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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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历 (2分) |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任类似工程业绩设计总负责(项目总负责),每1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不提供或不能证明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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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2分) |
项目负责人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今: 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每项得1分; 获得省级设计奖的,每项得0.5分; 获得市级设计奖的,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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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员的配备 (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0.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0.2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0.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2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0.2分; 注: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 |
注:
1、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方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和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规模以合同信息为准,设计范围最少包括初步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不可重复得分。
2、 企业荣誉:
企业荣誉是由国家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表彰,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杯、奖牌的扫描件或照片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证明所获表彰为勘察设计或设计行业,证明材料需包含评分要求的“先进企业”关键表述内容。
3、设计业绩获奖:
设计业绩获奖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业绩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业绩不受面积规模或投资额或合同金额限制。
(1)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2)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3)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4)同一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取。
4、BIM服务获奖:
(1)国家级(BIM)奖项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办的“创新杯”、中国图学学会主办的“龙图杯”、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BIM奖项;
(2)省级(BIM)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BIM)奖项;
(3)市级(BIM)奖项是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得行业协会颁发得(BIM)奖项。
(4)同一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取;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2)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项目规模及人员信息以合同信息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获奖: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业绩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业绩不受面积规模或投资额或合同金额限制;同一项目获奖只可以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①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②省级奖项是指由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③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4)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6、设计人员的配备:所投入人员提供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有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所有人员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7、企业信誉:连续年度需包含2022年度,否则不得分;连续年度不计算子公司和分公司;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官网(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c102299/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应同时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评分标准内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页面一处有公章则视为该页全部内容已加盖公章),且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核准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现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40份) |
类似项目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1项,得1分,总分6分。 |
企业荣誉(6分) |
投标人获得过勘察设计或设计行业“先进企业”荣誉的: 获得过国家级的得6分; 获得过省级的得2分; 获得过市级的得1分; 仅以企业获得过的最高级别荣誉计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
||
设计业绩获奖(1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 获得过省级奖项,每项得0.2分; 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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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服务获奖(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BIM设计服务业绩: 获得过国家奖项每项得0.5分; 获得过省级奖项每项得0.2分; 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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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10分) |
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连续年度评定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10分。 (2)连续3年~4年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4分。 (3)连续2年或以下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1分。 (4)不提供或不能证明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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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任建筑工程设计总负责(项目总负责),每1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不提供或不能证明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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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2分) |
项目负责人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今: 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每项得1分; 获得省级设计奖的,每项得0.5分; 获得市级设计奖的,每项得0.1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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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员的配备 (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0.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0.2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0.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2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0.2分; 注: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 |
注:1、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
2、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和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规模以合同信息为准,设计范围最少包括初步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不可重复得分。
3、 企业荣誉:
企业荣誉是由国家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表彰,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杯、奖牌的扫描件或照片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证明所获表彰为勘察设计或设计行业,证明材料需包含评分要求的“先进企业”关键表述内容。
4、设计业绩获奖:
设计业绩获奖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业绩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业绩不受面积规模或投资额或合同金额限制。
(1)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2)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3)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4)同一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取。
5、BIM服务获奖:
(1)国家级(BIM)奖项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办的“创新杯”、中国图学学会主办的“龙图杯”、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BIM奖项;
(2)省级(BIM)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BIM)奖项;
(3)市级(BIM)奖项是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得行业协会颁发得(BIM)奖项。
(4)同一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取;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6、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2)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项目规模及人员信息以合同信息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获奖: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业绩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业绩不受面积规模或投资额或合同金额限制;同一项目获奖只可以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①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②省级奖项是指由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③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4)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7、设计人员的配备:所投入人员提供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有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所有人员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8、企业信誉:连续年度需包含2022年度,否则不得分;连续年度不计算子公司和分公司;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官网(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c102299/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应同时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9、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0、评分标准内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页面一处有公章则视为该页全部内容已加盖公章),且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核准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招标文件电子版以本补充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为准,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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