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听音湖片区规划有变!中骏雍景台东南侧地块变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
听音湖片区规划有新调整!
9月14日,乐居编辑从南海区政府网站获悉,听音湖局部规划有变,将打造“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和“高端人才的集聚区”。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NH-E-05-01编制单元(听音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12、13街坊局部调整 批前公示
根据公示,拟调整范围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至武鸿路,北至樵湖东路,东至文承路,南至官太路,总用地面积为50.75公顷。
调整规划片区
公示图显示,调整地块位于中骏雍景台东南侧,部分地块原为文化设施用地,调整后为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
调整位置
公示指出,在区级重点项目落户的契机下,规划片区将打造“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和“高端人才的集聚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和佛山市智力密集优势,突出生态、科研等特色,进一步集聚科研机构和战略创新企业平台,成为西樵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又一创新举措,为优化西樵产业结构、打造更丰富的产业链条行业集聚奠定坚定基础。
同时为了推动西樵镇文旅品牌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品质,进一步完善听音湖片区的文旅商业服务配套设施,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故对原控规进行了局部调整。
而按照此前的规划,调整控规所在的听音湖板块将打造国家级旅游文化产业集聚示范区、全国岭南文旅特色小镇、区域综合服务中心。
调整后听音湖片整体规划
佛山要提升城乡物流业水平。14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正在推进《2020年加强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提出要对申请参与佛山市城乡物流配送的车辆进行补贴,其中,普通货运车辆按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冷藏运输车不超过4万元。
设置此次专项扶持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是希望通过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城乡物流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引导城市配送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动城市配送行业发展;鼓励采用厢式货运车辆实施城市配送,逐步推行以新能源厢式货车为主的城市配送方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该局指出,根据相关文件,2020年专项扶持资金总额为800万元。如符合要求的申请资金总额超过800万元,则在专项扶持资金总额内按照核定的资金比例进行分配,方案自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止。
这笔使用资金将针对佛山市辖区从事城市物流配送的企业,企业符合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以及企业未被纳入征信、治超“黑名单”等九项申报条件,就可以申请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市交通运输局要求,申请获得扶持资金的车辆是要在2017年-2019年期间购置,在佛山市登记注册的佛山籍车辆;同时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致人死亡负同责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自车辆购置以来一直实际承担本市城市物流配送任务;自申领专项扶持资金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退出佛山市城市物流配送市场。
“普通货运车辆按每辆购车总价的30%予以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冷藏运输车辆按每辆购车总价的30%予以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专项扶持资金补贴标准。
为了保证专项资金能合理使用,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的更新、维护等运输生产性开支,不得用于非运输生产经营性项目。为此市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进行监控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会依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与绩效情况分别进行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一旦有企业以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扶持资金或未履行承诺的,将追回已拨付的相应专项扶持资金,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专项扶持资金资格,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另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提供申请资料→受理申请→核算医疗费用→业务科室办结发放待遇
⑴、办理资料
参保人自出院之日起90天内到社保各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①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②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份 ;
③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参保人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医疗参保人须提供本人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医疗参保人需提供高明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④ 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
住院提供:
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门(急)诊抢救和外伤住院的情况),参保人意外伤害的还需要提供《佛山市参保人特殊情况就医审核表》(或)和公安交警部门、法院、工伤认定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材料。
门诊特定病种提供:
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⑤ 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提供《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佛山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
⑥ 参保人超时申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须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并经社保机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核报。
⑦ 其他资料(如:住院安胎的需提供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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