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外就读的禅城户籍幼儿学前教育可获600元补贴
区外就读幼儿学前教育补贴下周二起开始申领
今年,禅城区将继续对在本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学龄前3年(大、中、小班)的禅城户籍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补贴,家长可在下周二(15日)起申领。根据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幼儿每生每年可获600元补贴。
根据申领公告,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具有禅城区户籍,现在区外、国内(不含港、澳、台)幼儿园就读大、中、小班,且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园幼儿;目前在取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含特殊学校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每名幼儿最多可享受3次禅城区学前教育补助。
若因转园等原因,禅城区户籍幼儿已在禅城区幼儿园成功申报2020年学前教育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次区外幼儿园就读幼儿学前教育补贴。
根据补贴标准,在市外幼儿园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每生每年600元。在禅城区外、佛山市内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在学籍所在幼儿园领取300元/年·生,在禅城区申领300元/年·生,共600元/年·生。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禅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通知公告”下载“补贴登记表”,或直接到各镇(街道)登记点领取。填写好的“补贴登记表”须由幼儿现就读的幼儿园园长签名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在2020年9月15日至27日(工作日)期间,向户籍所在街道登记点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今年补贴。
10月10日~16日,禅城区教育局将在该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和各镇(街道)登记点公示今年补贴对象名单和金额。如补贴对象名单有错漏,请补贴对象监护人于10月19日前向公示单位反馈。
2020秋季学期禅城区户籍市外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接受申领
2020年秋季学期禅城区户籍市外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接受申领。其中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一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7日~10月9日。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
本次助学对象包括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以及具有禅城区户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均认定为符合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助学条件的学生: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学生;孤儿(普通高中市外就读学生不适用)。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
根据资助项目和标准,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助学对象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50元。
对于普通高中阶段助学对象给予免学杂费补助,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235元,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140元,区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045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
将对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及路费的资助,省内专科层次补助4500元,省外专科层次补助5000元;省内本科层次补助5500元,省外本科层次补助6000元。
核心提示
2018年以来,佛山市社保局围绕《打造惠民社保品牌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党建引领与经办服务、作风建设融合推进,着力构建优质、高效、便民的社保经办服务新体系,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和服务模式升级,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取得良好成效。即日起,佛山市社保局在《佛山日报》开设《惠企便民,佛山社保在行动》专栏,解读社保惠企惠民政策,推广优质便民服务,敬请垂注!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出台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相关措施。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两类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在佛山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为佛山的,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取6个月。截至9月9日,我市已有3200多人成功申领失业补助金,发放金额321万元。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选择线上办理或到最后参保地的镇街社保分局(办事处)办理。线上办理方式包括: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也可登录佛山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享受医保待遇。
下一步,市人社、社保部门将继续推动扩大失业保障范围政策在我市落地,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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