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租房租金标准/南海桂城瀚天科技城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根据《实施细则》,“三合一”后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且由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租金需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原则上实施级差化租金。
对低收入群体,即人均年收入低于等于禅城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申请人,月租金为1元/平方米。其余按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低进行分级,最高不高于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的80%。
其中,对低收入群体,即人均年收入低于等于禅城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申请人,月租金为1元/平方米。其余按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低进行分级,最高不高于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的80%。
拥有汽车(非营运)的保障对象和非拥有汽车保障对象的公租房租金,即拥有汽车的家庭的租金标准不低于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的60%。
对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和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园区配套公寓、集体宿舍的租金标准原则根据实际制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的80%。
瀚天科技城位于平西社区上海村深海路17号,临近瀚天科技城,提供带电梯公租房共488套,生活和交通配套比较完善,周边有创享家活动中心、市场、公交站。
桂城瀚天科技城B2区公租房项目座落于桂城街道瀚天科技城A区南面,层高9层,其中一到三层为商业及办公区,四到九层为电梯公租房,为桂城街道办事处租赁社会投资项目。
瀚天科技城B2区公租房为1、2、3号楼共有公租房488套,户型多以单间(约40平方米)为主,配有少量的一厅一房(约75平方米)、一厅两房(约80平方米)。人
该项目租赁对象主要为解决瀚天科技城进驻企业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桂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对象。
申请对象
一、桂城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 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
三、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
四、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桂城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材料条件
桂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廉租、经适、中收入家庭符合对应申请条件的,桂城同一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三代共同居住的,已婚(离异)二代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作为一一个家庭另外申请。具有本街道户籍且年满18周岁孤儿或家庭内年满30周岁但未能满7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单独申请。
情况一
1、申请人具有桂城户籍并在桂城居住或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共同居住;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无小型汽车,且不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 6、经民政部门审核符合低保资格的申请家庭。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4.低保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
5.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6.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计划生育证明; 8.诚信承诺书。
情况二:
1、申请人具有桂城户籍并在桂城居住或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中请人共同居住;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无小型汽车,且不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缴税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村民户籍或有分红的居民户籍,需出具分红证明;
5.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6.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7. 计划生育证明; 8. 诚信承诺书。
情况三:
1、申请人具有桂城户籍并在桂城居住或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共同居住;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汽车不超过1台,价值低于15万元(每年折旧率为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不为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缴税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村民户籍或有分红的居民户籍,需出具分红证明;
5.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6.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等) ; 7.计划生育证明; 8.诚信承诺书。
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条件材料
1.具有佛山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7年; 3.在南海区无自有住房;
4.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工商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公共租赁住房园区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申请条件材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
(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证明在桂城街道工作;
3.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桂城无私有房产,并实际共同居住。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公共租赁住房园区申请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如属家庭租住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及在桂城居住或就读的相关证明;3.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证明;
4,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或区人才办、人社部等确认的引进人才证明材料。
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条件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桂城居住;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汽车不超过1台,价值低于15万元(每年折旧率为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不为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个体工商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公共租赁住房园区申请表;
2.身份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如属家庭租住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及在桂城居住或就读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中未就业的提供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缴税凭证;4,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
5.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等)。
备注: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带备以上资料向户籍(或单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桂城各居委会咨询电话
9月18日上午,佛山市召开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暨“品质工程”暖企三年行动启动仪式。在这次活动上还宣布了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的成绩。来自高明区的1家企业荣获质量班组二等奖、5家企业荣获质量班组三等奖;1家企业荣获质量文化二等奖;1家行业协会荣获质量共治三等奖。高明区获奖企业(含行业协会)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13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22个项目
佛山市企业质量管理成果大赛是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设质量班组、质量共治、质量文化三个类别奖项。
其中,质量班组奖励对象为企业内部员工自发组成的小团队(又称QC小组),小团队合作完成课题,解决企业在工作现场或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或瓶颈,形成质量成果,达到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的素质和经济效益的目的;质量文化奖励对象为企业,是在质量文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质量文化理念和成熟的质量文化体系,质量文化贯穿企业经营过程,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质量共治奖励对象为行业协会,是促进行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质量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行业协会。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前期发动,我区共13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此次大赛三个类别的22个项目。最终共有7家企业(含行业协会)获8个奖项,获奖数量在全市排名前列。这一结果将激励企业继续苦练高质量发展的‘内功’。”
政企协力打造质量品牌
据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质量班组培育方面,高明区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聘请资深培训专家团队组织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深度辅导活动,目前已辅导企业21家。每年还举办质量成果发布活动,交流、分享辅导过程学习经验和典型成果案例,引导更多企业不断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实现以点带面、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作用。
在质量文化培育方面,高明区精心塑造了一批质量文化品牌。2018年和2020年,组织两届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和评审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追求卓越的优秀质量文化氛围;在2018年对高明人造石英石产业开展质量比对提升工程基础上,对行业现场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调研,形成的《关于高明区人造石英石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成为帮助和指导高明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通过《南方日报》深度宣传报道质量比对成果,努力在市场上树起“高明人造石英石”这一区域品牌。
在质量共治方面,高明区还开展了食品安全级PVC塑料桌布产品质量比对工程。弄清了高明“国货”和进口“洋货”产品的质量优劣势,为产业发展找准了技术提升的具体方向。从2016年开始筹建“全国人造革合成革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018年又向原国家质检总局通过激励的申报答辩环节,高明又获了筹建“全国人造石英石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资格。
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高明区获奖情况
质量班组
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法恩洁具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广东锦湖日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质量文化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质量共治
佛山市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
承租产权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承租产权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或技术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
2.我区都市型产业招聘的技术人才;
3.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中级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4.经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办理正式手续,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年的非南海区户籍新就业职工;
(二)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三)已在南海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地缴纳税款;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南海区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五)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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