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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申请公租房条件/南海区新就业职工和引进的技术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0-09-18     人气:1660     来源:     作者:
概述:  承租产权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

  承租产权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承租产权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或技术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

  2.我区都市型产业招聘的技术人才;

  3.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中级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4.经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办理正式手续,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年的非南海区户籍新就业职工;

  (二)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三)已在南海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地缴纳税款;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南海区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五)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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