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离婚房产分割要什么材料/佛山市免费婚检的流程及相关内容
因离婚发生的夫妻财产分割应提交下列文件前往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三级转移登记
1、佛山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证;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自愿履行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应共同申请;单独申请的,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5、房地产为福利房的,还应提交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离婚分割应缴纳的税费有
A、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其它情况按1.5%或3%的税率征收(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后免征);
B、印花税:按实际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征;
C、登记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
D、《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
税费相关情况以具体办理时为准。
免费婚检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一方户籍在佛山市的适婚人员;
2.在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3.登记时间在一个月内。
婚检流程
1.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卡》
2.凭《免费婚检卡》到户籍所在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检。
注:
禅城区居民可自愿选择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或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免费婚检。
南海区涉外婚检工作由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其他各区涉外婚检工作由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免费婚检项目分为三大项
一、询问病史
二、体格检查
三、辅助检查
其中辅助检查包括以下项目
1.胸部透视
2.血常规
3.尿常规
4.血转氨酶
5.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6.地中海贫血筛查
7.葡萄糖6磷酸酶(蚕豆病)检测
8.梅毒筛查
9.艾滋病抗体初筛
女性加做2项
1.妇科检查
2.白带常规
相关链接:
佛山市免费产检的流程及相关内容
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4、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办理,发给婚姻登记证。
2、收费标准:每宗9元。
相关下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相关链接:
佛山市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佛山市婚姻登记处地址与联系电话
免费产检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户籍在佛山的怀孕妇女
2、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
产检流程
1、符合条件的怀孕妇女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持丈夫的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免费产检卡》。
2、凭《免费产检卡》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区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产检一次。
注:禅城区孕妇可自愿选择到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禅城区所属有产科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产检一次。
免费产检项目包括以下三大项
一、询问病史
二、体格检查
三、辅助检查。
其中辅助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血常规
2.尿常规
3.白带常规
4.血型
5.血转氨酶
6.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7.梅毒筛查
8.艾滋病抗体初筛
9.B超检查
相关链接:
佛山市免费婚检的流程及相关内容
一、受理条件:
1.凡1996年1月1日以前在禅城区辖区范围内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记录证明;
2.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禅城区辖区范围内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二、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1: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记录证明(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补发样表)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补发对象的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补充其他申请资料。
业务情形2: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遗失证明(请点击: 遗失证明参考格式)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1份);
4.父母双方身份证、户籍簿(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簿)、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办理程序:
业务情形1: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记录证明
凭业务情形1的申请材料到原助产单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窗口申请补发,由原助产单位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出生医学记录证明给申请人。
业务情形2: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1)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窗口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凭业务情形2的申请材料提交禅城区妇幼保健所办理。
四、办理部门:
禅城区妇幼保健所
五、受理地址:
禅城区妇幼保健所地址:(禅城区中心医院精进楼一楼西门医学影像部旁)
六、办结时限:
业务情形1:即办;
业务情形2:受理后五个工作日的周四。
七、咨询查询:
82778218、82778215
八、收费标准:
无
特别说明: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出生证明主要是证明以下的条款: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 》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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