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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非婚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手续/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条件

时间:2020-09-23     人气:1100     来源:     作者:
概述:  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1) 审核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的非婚生小孩,原则上应随母入户。但因母亲失踪、死亡等原因确实无法随母入户的,经过调查确认其有父子关系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随父入户。  (2) 需审......

  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1) 审核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的非婚生小孩,原则上应随母入户。但因母亲失踪、死亡等原因确实无法随母入户的,经过调查确认其有父子关系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随父入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 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 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法医学鉴定书。特殊情形的要调查核实。

  [4] 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6] 因特殊情形随父入户的,需现场签订随父入户声明。

  [7] 小孩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在场见证。

  [8]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3) 办理流程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地点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211号窗口。

 



  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属政策内生育的小孩,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随母亲登记入户,1998年7月23日后出生的随父随母入户自愿选择。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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