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领取材料(职工+居民)/2020佛山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佛山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1)正常退休的,提供下列资料:
正常退休: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版《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表》 收原件。1、参保人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确认。2、参保人未及时申领基本养老金而需要补发养老金的,需要在“确认声明”栏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如实说明未及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原因。 10纸质 经申请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1、受理时经办人员协助打印。2、参保人应确认《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中记录信息正确(累计缴费年限无误),并签名确认。 10纸质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收原件。南海区要求提供。如遗失或从未领取手册的,申请人提供相关声明 10纸质 小1寸彩色证件相片收相片。 10纸质 个人人事档案以下两类参保人需要提供。收原件,在核定养老金后退回原件。1、在南海区申领基本养老金,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2、在高明区申领基本养老金,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0纸质 企业退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补贴名册表若符合干部身份或专业人员的需提供(由人社或组织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10纸质 《退休申请表》属干部身份退休的,南海区要求提供 10纸质 《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早期离开县以上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退伍证或军龄确认证明如有统筹认定、早离补缴或军龄认定年限的,南海区、顺德区要求提供。核原件,收复印件。 11纸质 地税停保单核原件,收复印件。参保人表示已办理停保,但《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其参保状态仍为参保缴费状态的需要提供。 11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1纸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11纸质 参保人户口簿核原件,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港澳台及外国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 11纸质 户籍地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有关证明材料收原件。佛山市以外户籍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业务表格仅供参考,参保人如须协助,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10纸质 法院判决书、监狱出具的假释证明、刑事判决书或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因未及时申报而需补发基本养老金的涉刑事责任参保人需提交。 11纸质(2)属因病提前退休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提供下列资料: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病退、政策性及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版经申请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1、受理时经办人员协助打印。2、参保人应确认《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中记录信息正确(累计缴费年限无误),并签名确认。 10纸质 《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表》 收原件。1、参保人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确认。2、参保人未及时申领基本养老金而需要补发养老金的,需要在“确认声明”栏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如实说明未及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原因。 10纸质 小1寸彩色证件相片收相片。 10纸质 企业退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补贴名册表收原件。若符合干部身份或专业人员的需提供(由人社或组织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10纸质 《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申请表》收原件。属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要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0纸质 《企业中不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女干部申请按工人序列管理审批表》核原件,收复印件。女性且原身份为干部的需要提供。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1纸质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批件及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的需要提供。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提前退休审批件需收原件,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1纸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文件收原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要提供(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0纸质 地税停保单核原件,收复印件。参保人表示已办理停保,但《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其参保状态仍为参保缴费状态的需要提供。 11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1纸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11纸质 参保人户口簿核原件,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港澳台及外国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 11纸质 户籍地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有关证明材料收原件。佛山市以外户籍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业务表格仅供参考,参保人如需协助,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10纸质 法院判决书、监狱出具的假释证明、刑事判决书或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因未及时申报而需补发基本养老金的涉刑事责任参保人需提交。 11纸质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收原件。南海区要求提供。如遗失或从未领取手册的,申请人提供相关声明 10纸质 《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早期离开县以上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退伍证或军龄确认证明如有统筹认定、早离补缴或军龄认定年限的,南海区、顺德区要求提供。核原件,收复印件。 11纸质 个人人事档案以下两类参保人需要提供。收原件,在核定养老金后退回原件。1、在南海区申领基本养老金,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2、在高明区申领基本养老金,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0纸质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件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3. 参保人户口簿
4. 《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申请表》
5.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佛山养老保险转入步骤:
1、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申领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确认个人参保具体信息。
2、每月25日前持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转入申请:
(1)《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还需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市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参保单位为参保员工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3、经审查符合转入条件的,社保按规定受理申请后,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或参保人自带我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在三个月内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4、社保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寄或参保人提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即将参保人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相应的金额输入至我市信息系统。
申请条件
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在佛山市申请按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为男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和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55周岁,下同);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省外市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外省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缴费工资基数按申请时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目前为3376元至2026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3376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675.2元。
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材料
1、地税机关已审核的《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5、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6、《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参保流程
1、参保单位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对象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居民养老保险费分设30元/月、40元/月、50元/月、60元/月、70元/月、8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十个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参保人可以选择十个缴费档次中的任一档次按月参保缴费,但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如需调整缴费档次,可于每年12月申请。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
❷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属于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❷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外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各区材料不尽相同,大家可在佛山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各区详细办理指南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负担全部缴费比例(单位负担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之和)。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3376元至2026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缴费比例:20%(个人8%,单位12%)
申请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
1.年龄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提前退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南海区养老金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佛山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社区)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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