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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拟出台新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方案

时间:2021-05-27     人气:107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佛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高明区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区级考核第一名。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明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美丽宜居村建设步伐......

  每季度考核一次 建区级奖励制度

  高明区将出台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把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改为每季度一次,并建立区级奖励。

  2020年第三季度,佛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高明区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区级考核第一名。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明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美丽宜居村建设步伐,高明将根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文件要求,实施2021年~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

  据悉,该方案考核对象包括各镇街、各村(社区)以及各村(居)民小组。按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要求,接下来高明将主要检查“三清三拆三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房管控和农村风貌提升、田头看护房整治、美丽田园建设以及内河涌、村前塘等,以确保全区今年年底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明年年底前85%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调整过后的考核方案与过去相比,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动。一是考核频次与佛山市专项检查一致,由原先的月度检查改为季度检查。二是高明将建立区级奖励制度,奖励表现良好的村居。

  季度检查方面,每季度由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组织第三方对所有村(居)民小组进行全覆盖考核。考核计分会把当季市检的成绩与区组织第三方考核的成绩相结合。其中,市季检成绩占60%(以各镇街当季参加市季检的明检、暗检村平均分为基数计算),区第三方考核成绩占40%(以各村居辖区内所有村居小组平均分为基数)。

  调整后的方案明确,2021年~2022年高明区每年将安排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对区季度检查中综合排名前5名的村(居)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下辖5个及以下自然村的村(居)奖励30万元,下辖6至10个自然村的村(居)奖励50万元,下辖11个至15个自然村的村(居)奖励70万元,下辖15个以上自然村的村(居)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增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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