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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08     人气:105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2667


项目名称: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537,816.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30,537,816.1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初验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0%。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00%(即:12215126.44元);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即:8550588.51元);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8.00%(即:8550588.51元)。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共交通智能化提升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对中小企业进行合同分包,不接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1日 至 2022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⑦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500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8楼


联系方式:13326703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冬红


电  话:1332670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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