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跨市工作,重办社保卡后,旧卡数据会被清理吗?
很多人在线上申办佛山社保卡的时候,
系统显示“省内有其他城市的卡”,
导致无法申领,该怎么办呢?
重办社保卡后,旧卡数据是不是就“清零”呢?
“一人一卡清理”业务指引答疑如下!
你关心的问题这里都有!
跨市工作,重办社保卡,需要回到原参保地取消旧卡吗?
无需回到原参保地清理旧卡!
(1)如需办理佛山社保卡,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佛山市直辖区内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一人一卡清理”业务。无需回到原参保地办理“一人一卡清理”。
(2)如需办理其他城市社保卡,直接到其他城市银行网点办理“一人一卡清理”业务,无需回到佛山市办理“一人一卡清理”,佛山市只能清理其他城市的数据,不能清理本地数据。
注意:
佛山数据“一人一卡清理”后,实体社保卡医保个账可在本市继续消费使用,如再回佛山参保,只需恢复佛山数据即可,无需重新申领佛山社保卡。
如已有其他城市的社保卡,如何办理佛山社保卡?
根据省政府“百项梳堵行动”工作要求,如参保人已有省内其他城市的社保卡,须先到佛山市直辖区内任意银行网点申请撤销本人在省内其他城市的社保卡数据(即一人一卡清理),再申领佛山社保卡(包括补换卡)。
撤销原社保卡后,原来的参保记录还会保留吗?
①该业务只是撤销参保人在省卡管理系统中的省内其他城市社保卡数据,原社保卡在原开卡银行还保留有相关数据,不影响原有的参保记录,具体使用情况建议向原社保卡属地社保部门或开卡银行详询。
②参保人通过我市合作发卡银行网点申请撤销本人在省内其他城市的社保卡数据后,可在我市合作发卡银行网点办理佛山社保卡申领(包括补卡换卡)。
“一人一卡清理”后,如再回佛山工作,如何恢复佛山数据?
如再回佛山参保,只需恢复佛山数据即可,无需重新申领佛山社保卡
答: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反馈(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反馈”)或咨询佛山社保卡中心0757-83382068,恢复佛山市数据。
注:佛山只能恢复佛山数据,不能恢复其他城市数据,其他城市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佛山新市民看过来!
“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新上线宝藏功能
让你“零跑动”办理居住证!
操作步骤
进入“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
↓↓↓
在“便民服务”菜单选择“居住证服务”
根据需求即可自助办理业务
►居住登记
1、点击“新增居住登记”,填写个人资料,拍摄身份证照片上传;
2、根据居住方式类型,上传房产资料、居住地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等待系统审核后,自动生成附条形码的“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证服务
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有三种不同条件,申领人点击进入“居住证办理”,系统将自动比对申领人所符合的条件。
居住登记满半年的:
如信息无变化,只需上传“居住证照片回执码”或在系统中自助拍照上传即可。
一年内在佛山缴纳社保累积满半年,或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在佛山有自购房产满半年的:
系统将自动引导申领人进入“居住登记”,完成后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续期、补领、换领
居住证信息无变化的,申办人核对确认后即可。如信息有变,则重新填报,经系统审核确认后自动办理。
补、换领居住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取证方式可在系统中自行选择。
取证方式:
前往服务站领取;
“邮政速递”服务:实现服务“零跑动”,快递费用由申办人向邮政速递公司缴纳;
“市民之窗自助签注”方式:携带居住证在就近有居住证续签功能的“市民之窗” 终端机进行自助签注。
►居所人申报
1、房屋管理人或者产权人点击“居所人申报”进入,系统自动显示相关信息,可点击“房间管理”和“租客管理”,对出租房屋、租客信息做增改。
2、之前无登记的,点击“新增居所”可进行新增登记。属于商品房类型的,只需填报房屋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地址,系统比对验证后直接核准通过。属于农村自建房等非商品房的,则按照出租屋登记的相关规定审核通过。
►积分服务
1、点击进入“积分服务”,选择积分入户、入学或申请公租房;
2、填报申请资料,点击提交审核;
3、审核完成后,生成积分分值明细表。申请人可在系统上查询,并在“市民之窗”终端自助打印。
项目概况
陪护业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H2234G
项目名称:陪护业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陪护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陪护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陪护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自行密封)前往开启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31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联系方式:0757-8228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757-822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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