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伦教横八路旧市良路至碧桂路段通信管线迁改及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桂路节点)通信管线迁改工程
1.招标条件
伦教横八路旧市良路至碧桂路段通信管线迁改及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桂路节点)通信管线迁改工程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伦教横八路旧市良路至碧桂路段通信管线迁改及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桂路节点)通信管线迁改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20027442.35元;最高投标限价:¥ 19026070.2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伦教横八路旧市良路至碧桂路段通信管线迁改及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桂路节点)通信管线迁改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伦教横八路旧市良路至碧桂路段通信管线迁改部分包括:管道部分:微机控制地下定向钻孔敷管、砖砌手孔井等;移动光缆部分、联通光缆部分、电信光缆部分和广电光缆部分:施工测量架空光(电)缆工程、室外敷设管道光缆、室外拆除管道光缆、光缆接头盒、落地式光缆交接箱安装等;
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桂路节点)通信管线迁改部分包括:管道部分:微机控制地下定向钻孔敷管、砖砌手孔井等;移动光缆部分、联通光缆部分、电信光缆部分、广电光缆部分和盈通光缆部分:室外敷设管道光缆、室外拆除管道光缆、光缆接头盒、落地式光缆交接箱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条目。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1.1广东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2月至 2022年 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名。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智城路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22381232
传 真:0757-22381222
电子邮件:gdx_fs@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工程 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新城裕华投资有限公司,授权招标人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展本项目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东平站地下空间及其附属建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185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一层主体建筑面积约7132平方米,地下二层主体建筑面积约477平方米,附属(出入口、风道、变电所)配套建筑面积约3576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地铁站厅内南区、北区物业的装修、水电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38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D区人行通道及出入口施工,并达到通行条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1258260.1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工程。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有关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②两项资质:
①承接机电安装工程部分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承接装修装饰工程部分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名(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1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1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龙盘西路3号2栋(副楼)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7-287899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805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757-22660424
传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642973611@qq.com
1.招标条件
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晋茂恒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头梧村工业大道东西两侧、樵乐路南侧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电梯采购项目,包括客梯15台,货梯10台,合共新装电梯25台。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技术标准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1)生产准备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止,中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对所涉及电梯进行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及机房图纸深化设计)、进行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项目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等。
(2)供货工期:自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及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的50个日历天内,应将供货要求批次的电梯设备及其配件完好运至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或书面指定的其他地点及位置。如供货时间有变化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安装工期:电梯的安装工期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每批电梯货到现场且移交中标人之日起计的3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的2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技监部门的验收和出合格证,且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0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及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搬运)、仓储、全过程技术协调、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工程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及期间的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等,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制造、安装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为 B 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最大额定速度不少于1.75m/s);或②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上的最高限速须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
(2)投标人必须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含安装的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②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
4.2.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晋茂恒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利源二路1号之七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57-8533977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工、杨工
电 话:0757-86321861
电子邮件:muhuagd@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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