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经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将消费券发放平台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确定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7-82340926
联系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08商业发展股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9月6日
佛自然资禅公(补)〔2022〕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禅城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和星、合和、永久、格巷、岗贝、下潘、三华、灶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0109公顷,折合约60.164亩。
拟征收土地2020年现状地类为农用地3.5160公顷,建设用地0.494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地面积4.0109公顷(折合60.164亩),其中3.8538公顷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每公顷248.628万元;0.1571公顷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每公顷229.2万元。
五、征地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面积共4.0109公顷,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比例安排留用地,留用地面积共0.6016公顷。其中0.5780公顷留用地已兑现在佛山市禅城区2014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批复文号为粤国土资(建)字〔2015〕1413号;另0.0236公顷留用地,拟采取支付货币补偿款落实,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75万元。
对本次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险。202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用地面积共3.8538公顷,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依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按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征地项目获批准后,已缴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划入被征地村账户,全部用于被征地村补助农村居民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8月1日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用地面积共0.1571公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征地项目,先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2%的标准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待《佛山市禅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后再按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多退少补。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规定缴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与征地安置补助费同期拨付,划入财政部门管理的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庄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征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支持和配合国家征地工作,按时交付土地。具体交地时间由南庄镇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
八、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7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九、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3815812。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杨和镇坐各经济合作社大塘出租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进行第三次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坐各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养殖(承租者必须配合政府和村集体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用设施。严禁种植桉树,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年) |
交易底价 (元/年) |
合同押金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大塘 |
约7亩 |
8 |
1500 |
500 |
500 |
(五)递增情况:租金4年后递增1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次性。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供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9月15日上午10:3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10:3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坐各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72492317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坐各经济合作社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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