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持续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检查力度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巩固辖区扬尘污染防治成果,根据8月下旬召开的2022年张槎街道工地扬尘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张槎街道办副主任卓鲁敏带队督促检查工地扬尘管控落实情况,张槎生态环境所、城建和水利办等部门参加。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工地是否设置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土是否覆盖、出入口道路是否硬化、洒水抑尘设备是否开启等情况,旨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降尘措施、落实落细工地扬尘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规范,扬尘控制意识较强,但部分仍存在砂土外露、洒水降尘不到位等问题,如海湾城北侧工地堆放的部分渣土未做覆盖、东建世纪锦园西侧工地路面较干燥等。
卓主任要求,一是各工地要严格按“六个百分百”的防治目标查找问题,优化围挡装置,加强“围蔽喷淋”和”移动雾炮”抑尘、“绿网”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二是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达标;三是秋冬季即将到来,要妥善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理、精准施策;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部分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扬尘污染现象的,张槎环委办还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施工方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尽快对照整改措施,严格整改,并举一反三,常态化落实好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梁艳主持召开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何海洋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区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梁艳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何海洋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局、中心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巡视制度进行革命性改造,使之成为党的利器、国之利器。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自谋划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引领推动巡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十四届区委决定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纳入首轮巡察范围,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局、中心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作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绩。
会议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何海洋同志表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一要充分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二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做好配合;三要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
区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2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283555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信箱: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431文印室内;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1.招标条件
同建5#楼新建专用配电站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同建5#楼新建专用配电站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800kVA专用配电站及10kV电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室外10KV电缆敷设:由10kV亿达公用配电站(G1011-0428)至新建电房新敷设一回10kV电缆ZRYJV22-8.7/15kV-3x120,电缆长130米。采用新建2Φ160x10HDPE埋管敷设;新建1层2列行车转角井2座,新建1层2列行车直线井1座。
(2)电房室内工程:新增800kVA变压器一台,设在地块首层,合计容量800kVA。(应优先选用环保节能型变压器)。内设1台800kVA干式变压器、3面高压柜、4面低压柜。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沟、室内回填、室内地坪、安健环等内容。
(3)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通电并通过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同建5#楼新建专用配电站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800kVA专用配电站及10kV电缆工程。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593480.97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51931.37元。
2.5承包方式:同建5#楼新建专用配电站工程按固定总价大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电力工作票、包电力试验、包电子化移交、包验收、包报建、包装表送电、包保修等交钥匙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及当地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须通过2022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2]0048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82160 联系人:邓工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9月14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5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委会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委会;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委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江海路1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220607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真:0757-82132609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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