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医养结合大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高明区医养结合大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2031GM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医养结合大楼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48190.39元
四、 采购数量: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五、 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厂家直接签署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如未为代理商则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直接签署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填写)
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四楼)。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十三、公告时间和发布媒体:
1、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
2、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20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30126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吴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126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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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商务配套区D-XB-10-01A-10-02地块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103-440606-04-01-855623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代建模式,本项目的使用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美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智域城德富路以东、顺升路以北、高新区德富路和顺升路交叉口东北角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商务配套区D-XB-10-01A-10-02地块总建筑面积48157.13㎡,其中:地上32752.92㎡、地下15404.21㎡;建设高度约41.4m,地上7层,地下2层,绿地总面积约2626.73㎡。工程投资额概算为39106.58 万元(不含土地成本、建设期融资贷款利息、项目建设管理费),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4208.98万元。
2.3 计划工期: 5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16日,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4年6月30日
2.4 招标控制价: 352393746.95 (元),最高投标限价: 336300328.8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本次招标内容为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商务配套区D-XB-10-01A-10-02地块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为准:
2.5.2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包括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含地基换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坑支护工程、临时围挡、临时水电工程、装饰工程、精装工程、幕墙工程、外立面工程、钢结构工程、连廊天桥工程(详图示)、安装工程(含动力照明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弱电工程、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含室外LED屏)、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其他工程(含抗震支架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工程、施工阶段BIM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配套工程(含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外电源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外立面标识及精神堡垒或雕塑工程、疏散楼梯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材料设备供货、施工安装、检验检测、实验试验、调试、验收、备案、培训、保修、竣工资料编制与移交(含竣工图)、向发包人移交建筑物等,以及虽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它工作等,整体工程的范围具体以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要求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取得“绿建二星建筑”(以绿色建筑国家标准评定为准),取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取得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②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3月至2022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2.7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或以上的 房屋建筑类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保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评(中)公示的网上查询路径和截图、施工合同(含封面、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关键页息等)、竣工验收报告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但须到场递交技术标明标(BIM)方案,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技术标明标(BIM)方案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递交技术标明标(BIM)方案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307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贾天也
电 话:0755-8233703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邮 编:510663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631805047
传 真:86-20-87580675
电子邮件:gzhd_jm@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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