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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口”(土名)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公告(第四次)

时间:2022-09-17     人气:961     来源:www.ss.gov.cn     作者:
概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南联清湖村“龙口”(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南联清湖村“龙口”(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2022年928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930日)9:00-10: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930日10: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按照定金罚则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因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类型性质

标的物建议用途

标的物面积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交易保证金编号

租赁  期限

租赁起止时间

招租(竞价)底价

租金递增情况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1

“龙口”(土名)土地

农用土地(禁养区)

农业种养

100亩

3万元

0322118

共14年8个月

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

13万元/年

每5年递增20%

中标金额的50%

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即2022年10月1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年缴,首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39月30日)租金签订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二)次期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年起始年限提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合同不得转让,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该土地不得种植草、树木。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依据定金罚则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9309:00-10: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竞价活动。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420670213

(二)乐平镇南联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81870922

(三)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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