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私家车、摩托车车检周期有调整!
最新消息!
自2022年10月1日起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9座及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
摩托车检验周期有调整
私家车≤10年的
从10年3次调整至10年2次
>10年的则调整至每年检测1次
为了方便广佛市民的出行
近日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
《佛山市轨道公交接驳线路方案》意见的通告
已正式发布
为解决轨道交通乘客“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加强轨道与公交融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市轨道公交接驳线路方案》,拟新增一批轨道接驳线路。
目前,线路方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期限为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即将推出的轨道公交接驳线路,对于广佛市民出行是一大利好,将极大提升地铁与公交的接驳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广佛公共交通出行带来新便利和新选择。
新举措
依托地铁接驳线,连通“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佛山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不断丰富,线网日益完善。目前,全市已有广佛线、佛山地铁2号线以及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顺德段三条线路。新增的地铁线,使佛山地铁出行的市民大幅增加。尤其是在广佛同城背景下,佛山地铁乘客跨城通勤的特点非常突出,客流涵盖了许多地铁站周边的生活社区、办公场所以及商圈景点。
据前期调查,佛山地铁客流具有明显的“潮汐”特征,即早晚出行高峰时,多个地铁站的客流会较为集中,客流量也比较大。近年来,如何能够快速抵达地铁站换乘地铁,以及如何能快速从地铁站换乘公交回家,是佛山市民,尤其是地铁乘客的出行新需求和新期待。
为此,佛山市南海区已先行先试,对客流量较大的广佛线千灯湖地铁站开设了公交接驳线,并上线试运营十米级纯电车;禅城区也于今年开通首条校园直达地铁站接驳公交专线,方便师生从佛山市一中校园内出发,直达普君北路地铁站。如今,轨道公交接驳线路已成为满足佛山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出行的新选择,这也是佛山依托“地铁+公交”,连通乘客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
新线路
新接驳线采取“环形”设计辐射周边
根据正在征集意见的接驳方案,佛山将对客流出行量较大以及出行需求较为集中的魁奇路地铁站、祖庙地铁站、智慧新城地铁站、张槎地铁站、石梁地铁站、千灯湖地铁站、金融高新区地铁站、新城东地铁站、世纪莲地铁站、北滘公园地铁站共计10个站点,开设12条地铁接驳线。
据了解,这些站点周边,不仅大型商住社区、城市商圈以及旅游景点较为集中,也是广佛地铁乘客主要的出行目的地。例如,千灯湖地铁站,周边集聚着南海桂城主要的商圈、景点和生活社区,千灯湖也是广佛市民打卡休闲娱乐的主要景点之一。目前,千灯湖地铁站已开通1条地铁接驳线,新接驳方案计划增设2条地铁接驳线,满足更多乘客的出行需求。
即将开通的地铁接驳线,具有两大特点:
第一,这些线路基本上都是在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开行,因此主要服务地铁通勤族以及早晚高峰的客流。
第二,在线路设计上,线路采取“环形”设计方式,途经路段呈环形回路,站点主要辐射周边的社区、商圈、办公及文旅景点。这样的设计,不仅方便了地铁乘客的公交换乘,也实现了“最后一公里”快速通达,而且,“环形”线路也有利于提升公交运行的效率。
公交意见征集方式
01、微信公众号反馈
关注并进入“佛山公交”微信公众号,在“公交动态”栏目下点击“线路调整意见征集”和文章下方进行留言;关注“佛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点击“发消息”,进行留言。
02、电话反馈
电话反馈:拨打佛山公交统一服务热线“0757-83833333”,选“1.禅城区”进行反馈。
03、电子邮件反馈
发送电子邮件至政务邮箱地址:hja@jtys.foshan.gov.cn。
1.招标条件
夏东河堤(原恒通地块)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3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夏东河堤(原恒通地块)改造提升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3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二洲村内,南海实验中学(映月校区)北侧,北邻三尾涌,南邻堤围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夏东河堤(原恒通地块)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面积约12000平方米,属“公园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其中园建、绿化部分工程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计划开、竣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437540.32(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437540.32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 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 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 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206-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农科所综合楼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卢工、陈工
电 话:0757-86089118
传 真:0757-86089911
电子邮件:20514119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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