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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杏坛镇南华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18     人气:1538     来源:www.shunde.gov.cn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南华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79108.33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节假日假期而延长(如遇异常恶劣天气条件除外,以佛山气象站记录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南华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工程,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

3.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3.6.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3 月至 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3月至2022 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1.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5.1.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2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2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300.00元,现场现金交纳。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将书面通知所有接受报名收取、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8.3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遵守杏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要求,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带星号的需提供 48 小时核酸结果。 请各投标人知悉并承担由于投标交易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杏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杏坛交易分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0757-27681675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南华大道103号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28099653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2楼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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