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起施行!弹窗广告不再无解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近年来,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为用户浏览查看信息提供极大便利,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广泛应用,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适应形势予以规范。《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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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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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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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1.招标条件
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自动化监测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的批复》(南发改资〔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东侧(39度空间)。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要是新建A-F座、地下室、设备用房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6181平方米,其中A座为钢结构框架结构,高度约150米,B-F座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高度约24米。地下设有3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底设计标高一般为-14.25m,最深为-16.25m,基坑开挖深度一般为14.55m,最深为16.55m;拟建(构)筑物多层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采用钢梁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基础拟采用钻孔灌注桩。
2.3 服务周期:暂定15个月,其中监测期14个月,稳定期1个月,具体以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开始的日期至基坑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正负零后1个月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494,323.2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对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进行自动化监测。监测项目为隧道结构三维方向的结构变形,车站沉降监测,包括地铁隧道结构体的水平位移、沉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测频率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标准及规定》/GZMTR-ZH-AQ-001-2013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最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
4.4.1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根据《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作业评估及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轨道通〔2021〕133 号)的要求,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A级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的投标人(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8 年或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经验。(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279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监测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测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279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监测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0月 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 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三室210。)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5号
项目管理单位: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86678605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1.招标条件
禅港西路(紫南翰林学校)人行天桥施工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3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禅港西路(紫南翰林学校)人行天桥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4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庄镇紫南村,横跨禅港西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天桥主桥采用两跨桁架简支结构,跨径组合分别为(23.362+20.262)m,桥梁总长为54.742m,总宽为4.978m,总高4.49m。同时,两侧各设置1座垂直升降电梯及1个铝合金结构梯道。另外,主桥和梯道上均设置玻璃顶棚。
2.3定额工期:161个日历天,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647808.60(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行天桥工程、交通疏导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监控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城市道路诚信系统(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根 据 注 册 建 造 师 注 册 相 关 通 知 :
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及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083,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祝水全、何紫薇、陈法峰、黄兆强、许小佳、霍志恒
电话:18928682678、18025988512
电子邮件:gczq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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