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嵘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龙潭村“基脚”路灯迁移位置迁移树木的公示
广东嵘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对龙潭村“基脚”路灯迁移工作需要,在三水大道K1 K3001 230路灯向北迁移约8米。根据项目施工需要,计划对龙潭村“基脚”路灯迁移位置的绿化树木进行迁移。根据有关迁移规定,对龙潭村“基脚”路灯迁移位置的绿化苗木迁移予以公示。
迁移树木见下图: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意见受理单位及电话:
云东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2319
广东嵘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并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案例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我局,相关电子版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联系人。
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zip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潘泽威;联系电话:87771290)
1.交易条件
华南创谷北区1座张槎法庭装修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聚锦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通过简易交易方式确认成交单位。
2.工程概况、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华南创谷北区1座首层部分、三层、四层装修工程,总装修面积为3420平方米,包含砌筑工程、天棚吊顶、铝合金窗更换、墙面乳胶漆、电气安装等室内装修工程。具体工程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工期63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交易控制价(最高限价):1733723.3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响应交易单位。
4.响应交易单位资格要求
响应交易单位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响应交易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响应交易单位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响应交易单位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响应交易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响应交易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响应交易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交易单位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交易单位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响应交易单位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响应交易单位近期(扣除发布交易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响应交易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响应交易单位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竞争,如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中标(成交)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成交)人的,建设单位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响应交易单位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响应交易单位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交易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响应交易单位近期(扣除发布交易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响应交易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响应交易单位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交易单位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响应交易单位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响应交易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5.报名要求及交易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可于2022年9月19日至开启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交易文件、图纸等资料。
5.2交易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交易单位,各响应交易单位应及时下载电子版交易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交易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建设单位盖章的PDF版本交易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交易单位自负。
5.3响应交易单位需在开启当天递交响应交易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交易文件费,响应交易单位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响应交易文件。交易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交易文件费售后不退。
6.交易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响应交易单位提交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响应交易单位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
7.响应交易文件的递交
7.1响应交易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9月23日 9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9月23日 9时 30 分。
7.2开启时间:2022年 9月23日 9 时30 分。
7.3响应交易文件递交地址:响应交易单位应于开启时间前将响应交易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4在递交响应交易文件时,响应交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启会。
7.5响应交易单位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响应交易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响应交易单位,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响应交易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交易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开启时间1日前提出)。对建设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响应交易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响应交易单位要求澄清交易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响应交易单位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交易单位自负。
10.2 递交响应交易文件的响应交易单位少于3个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0.3响应交易单位要求澄清交易文件时,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1834175198@qq.com)的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10.4 本次采用的评审办法是简易交易法。
11.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4)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5)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聚锦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佛山市晋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757-83273160
电子邮件:18341751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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