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E、X、Y车主注意,车牌也能过户啦!
咱们都知道
机动车可以办理过户
但也有不少车友好奇
车牌号是不是也能跟着机动车
一起过户出去呢?
欸~ 你别说
还真可以
不过得满足一个条件
那就是机动车必须为双方共同所有
共同所有?这是什么意思?一辆车还能共同所有吗?那还能过户?
对于“共同所有”这个概念
大家伙可能比较陌生
就让发布君来为大家解释一下吧~
简单来说,就是该机动车并非个人资产,而是属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夫妻婚后所购买的机动车。而在其所有人间发生变更所要办理的业务,也不能称之为过户,准确来说应该叫“变更共同所有人”。过户是资产转让,需要开具车辆的转让发票(二手车交易发票)。而变更共同所有人,机动车的所有权是不变的。
除此以外,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是可以将一方的【机动车+号牌】同时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的,而过户业务则只能转让机动车。
PS:夫妻需要满足结婚一年以上(含1年)才能办理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哦~
都了解了吧?
如果还是单身的
就找一起合资买车的小伙伴吧~
正式办理变更之前
资料得先提前准备哦~
办理变更共同所有人所需材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正证明。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的,可以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资料准备妥当
那咱们就来看看预约步骤吧!
为了提高车驾管服务水平
和业务办理效率
减少车主现场等待的时间
同时降低疫情期间的风险
必须要提前预约,线上取号
否则小心吃“闭门羹”哦!
线上预约取号
窗口人工服务
1、点击关注“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
2、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下方菜单栏中部的【办事预约】,选择【机动车非查验业务】跳转预约页面;
3、找到【变更车主信息】并点开,选择子项【变更共同所有人】,输入车牌号和手机号,完成信息验证,即可选择合适的业务办理网点和办理时间,提交预约申请并按时前往。
除去最重要的
业务材料和办理步骤
对于变更共同所有人
小伙伴们还会问到一些
细微但关键的问题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吧~
问题1:我想把车转到我妻子名下,但是她现在人在外地暂时回不来,能由我全权办理吗?
不可以。夫妻办理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需要双方共同申请。
问题2:新车主没有佛山市的居住证,可以办理变更共同所有人吗?
不可以。新车主为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问题3:请问机动车可以在夫妻间变更,为什么不能在父子、兄弟或者其他亲戚关系间变更呢?
两者所需办理业务不同!机动车因赠与、继承等原因,在亲属间发生所有权转移的,需要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与夫妻间的变更登记有明显不同,切勿混淆!
问题4:办理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要开车去车管所验车吗?
不需要。变更共同所有人属于机动车非查验业务,无需验车。
问题5:如果原来的号牌不喜欢,办理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的时候可以不保留原有号牌号码,重新选号吗?
可以。车主可以在业务大厅办理时现场随机选号(50选1)并交回旧号牌。
怎么样?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赶紧收藏好这篇攻略
包你打得一手好“牌”!
9月22日上午,禅城区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局全体班子成员,各司法所所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李俊扬同志主持并传达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陈笑尘同志就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陈笑尘同志要求,局机关全体人员、公证处、各司法所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倒计时的关键阶段,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态度,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守好司法行政系统主战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司法所、禅城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专业调解中心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个人疫情防护。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市、省,如需外出要严格履行逐级报批制度,并提级审批。加强行业对象和管控对象的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提醒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日排查、日统计、日报告”制度。
二、层次落实责任,抓好安全生产。 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司法所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要担负起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各司法所、局机关、禅城公证处和智慧社矫中心以及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等场所及区属各律师事务所等所有我局职能涉及到的场所,我们都要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抓好重点人群,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不单单是指生命财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也是重中之重,除了司法行政干部自身要注重相关问题,对我局职能范围内涉及到的人、事、物要仔细排查。要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对于管理对象(社矫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服务对象(律师群体)及窗口部门接触到的一切事物,只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都要第一时间想局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局机关内部要继续坚持每天一排查,每天一报告,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陈笑尘同志强调,要防止因工作常态化及时间推移而出现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要时时刻刻绷紧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这根弦,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FLSG-03合同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8〕34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19]38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FLSG-03合同段)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起点位于高明区富湾镇,顺接杨西大道北延线的终点,沿线途经高明荷城街道,三水白泥镇,路线自西向东跨越西江,终点接季华路西延线,起点桩号为 K0+000,终点桩号为 K5+805.500,路线全长约 5.81km。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全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km/h。本合同段为全线里程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建安费约为800万元。
2.1.3 施工总工期为 14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 11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 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本项目预计分段施工和分段交工验收,存在施工作业面不连续、人员设备多次进退场等各种影响因素,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安排。
2.1.4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里程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牌(基础及其预埋件由土建标实施)、护栏(过渡翼墙段属本标段实施内容,所有护栏基础及其预埋件均由土建标实施)、防抛网、防撞桶、公路界碑、道口标柱(含基础)、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等施工与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 10 月 14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0 月 14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14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杨工、郑工 电 话:0757-29998052 传 真:0757-29996542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805室 邮 编:5283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57-22660424 传 真: / 电子邮件:642973611@qq.com |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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