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关于公开征集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承办“园区七点半”职工大讲堂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职工技能水平,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增强我区产业工人队伍力量,拓宽职工就业渠道,推动职工教育培训进园区、进企业、进基层。区总工会拟举办“园区七点半”职工大讲堂活动,现对外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协助举办,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水区总工会“园区七点半”职工大讲堂活动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三、选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佛山市地区注册企业法人或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 具有可开展职业教育或培训等组织策划执行能力的社会组织或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三)在经营活动中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费用安排:
1.选取服务机构:一家;
2.培训对象及时间:10-11月份,组织不低于30场培训到三水区工业园区及企业,每场次参与人数不低于30人;
3.培训课程: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设企业生产管理、职工素质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新营销技术等课程;
4.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11万元。
(二)项目要求:
1.围绕企业生产管理、职工素质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新营销技术等方面进行策划培训内容,提供培训方案和报价,培训场地原则上安排在企业内进行。
2.负责聘请有研究和授课经验的专业讲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授课,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及其他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3.安排落实好培训的各项工作,包括课程设置、会场布置、培训材料和宣传横幅等。
4.做好培训期间人员签到、设施维护和疫情防控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5.中标方需配合区总工会按时将培训课程送到指定镇(街道)的工业园区或企业,培训活动原则上覆盖到全区各镇街。
6.协助做好开展培训网络宣传,以及培训结束后的总结归纳评价材料,包括培训活动的照片和文字材料汇编等。
五、筛选办法
区总工会根据投档对象提供的方案、项目报价表、已有业务案例、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选机构,并在区总工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一)在指导性价格内,制定的方案具体清晰,落实步骤考虑细致周详,预算价位符合实际和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所列的要求有更多增值内容的,质优者优先;
(二)中选对象必须与三水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不具备条件的机构不参与评选。
六、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1.详细服务内容的策划书或方案;
2.项目经费报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报单位简介(以往业务简介、相关资质、师资人员等)。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10月8日前将投标文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三水区总工会权益经济部(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力宝二街一座,联系人:卓琳,电话:87733151,电子邮箱:qzghqyb@ss.gov.cn。)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2022年9月26日
经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于2022年09月23日对下列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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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乐平镇念德村民委员会李坑联队南边酒店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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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意向2022000050 |
交易编号 |
区三资网2022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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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权属人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民委员会李坑联队 |
||||
二 |
竞得者 |
佛山市蓝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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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
360000.00元/宗·年 |
交易底价 |
120000.00元/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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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参与竞投的单位及最高报价 |
竞投席位号 |
竞投单位 |
最高报价 |
是否竞得 |
739 |
鲁勇 |
340000.0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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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
佛山市蓝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0元/宗·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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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刘陆锋 |
301000.0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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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
佘伟轩 |
300500.0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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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
侯长华 |
122000.0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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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
胡德胜 |
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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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
梁飞龙 |
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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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徐耀更 |
0元/宗·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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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交易地点 |
代理机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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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3z.s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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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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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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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权属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民委员会李坑联队 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和省属驻佛山有关单位:
《佛山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佛山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332号)要求,进一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海运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佛山海关,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二)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佛山供电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实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审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佛山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和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2年8月)。由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佛山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要全面梳理本领域、本地区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对违规收费问题的摸排。通过12315、12345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9月)。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佛山银保监分局、市民政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各区、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各区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阶段(2022年9月—10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关部门和各区要总结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各区、各部门要系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各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评估情况及有关牵头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11月8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由四部门汇总报告市政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佛山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各区要建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全面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工作,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把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型社交媒介等媒体资源,多途径宣传报道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佛山银保监分局要视情调度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协调相关重点难点工作,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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