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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2-10-05     人气:94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G2022(SZ)XZ009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JG2022(SZ)XZ009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294426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分包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单价限价或投标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可以四个包组同时投,但乙酸钠(包组01和包组02)不能兼中,硫酸铝(包组03和包组04)不能兼中。投标人同一品种货物内的两个包组同时报单价和总价,且同一品种货物内的两个包组同时报单价必须一致,缺少一个包组报价或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选择两个货物投标的,须分开编制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所投包组货物的制造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


(1)包组01和包组02:投标人具备近两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累计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所投产品的项目供货业绩(业绩累计达到乙酸钠供货量7800吨或人民币金额累计93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供货量或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包组03和包组04:投标人具备近两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累计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所投产品的项目供货业绩(业绩累计达到硫酸铝供货量25600吨或人民币金额累计146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供货量或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具备近两年(开标当日往前顺推2年)期间至少一份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符合所投包组技术需求书“★”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所投包组的产品)。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八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种货物(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十、投标截止:2022年10月25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电  话:0757-83378490


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电    话: 0757-83160061、83160056


传    真: 0757-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欧凤兴


十六、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五、投标授权代表手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代表证明原件进入交易中心。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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