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途经万达广场南公交站、万达广场公交站的公交线路恢复停靠
关于公共交通运营恢复停靠站点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2022年10月8日起,对途经南海万达广场区域的公交线路实施恢复停靠,通告如下:
一、G1、G8、G8短线、223、大学城快线、桂01、桂20、桂27(往新城方向)、桂32(往三山方向)、南高02支线、120、132公交线路恢复停靠万达广场南站。
二、G6、202、205、211、223、279、大学城快线、桂20、桂27(往万达方向)、桂32(往万达方向)、沥11、沥15、南高02支线、172公交线路恢复停靠万达广场站。
温馨提示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大家一定要做好防疫措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请戴好口罩、扫“场所码”打卡、配合测温!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但有些人却不愿意配合核酸检测
这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市民积极配合
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以下这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
违法违规行为
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你务必要了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2A1007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泵站水闸设备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9,652.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泵站水闸设备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39,652.9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以后年度合同根据中标人考核情况而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泵站水闸设备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泵站水闸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56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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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和绿景东路交界处(奇槎泵站)
联系方式:0757-8387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7899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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