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南山LNG站(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南山LNG站(一期)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6-440607-04-01-380968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三水区南山LNG站(一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一路以南、康盛一路以西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5436万元,建设内容为:2座LNG储罐(每座150m³),并且预做2个储罐基础便于后期加装储罐;4台LNG空温式气化器(每台气化能力:5000Nm3^/h),并且预做4个气化器基础便于后期加装气化器,1台EA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500Nm3^/h),1台BO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1000Nm3^/h),2台储罐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2台卸车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1套调压计量加臭装置(工况流量:15000Nm3^/h),1座放散塔(DN250 L=15m);其他消防、电气、土建等内容。本项目LNG系统的设计压力为1.0mpa。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工期: 180日历天, 2022年 月——2023年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座LNG储罐(每座150m³),并且预做2个储罐基础便于后期加装储罐;4台LNG空温式气化器(每台气化能力:5000Nm3^/h),并且预做4个气化器基础便于后期加装气化器,1台EA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500Nm3^/h),1台BO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1000Nm3^/h),2台储罐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2台卸车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1套调压计量加臭装置(工况流量:15000Nm3^/h),1座放散塔(DN250 L=15m);其他消防、电气、土建等内容。本项目LNG系统的设计压力为1.0mpa。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场内转运、场地平整、站区围墙施工,设施设备及辅助用房施工、站区设备及工艺设施、管道的采购与安装、站场的给、排水及电气、设施的安装,站内(含与外界接合部份)道路、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装、美化绿化的施工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扣除甲供材料后为人民币15185011.9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66446.68元,暂估价300000.00元,暂列金额625002.05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甲供设备材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一览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如只具备GC2,需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或锅炉2级以上(含2级)),如具备GC1及以上,可不需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或锅炉2级以上(含2级))。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期内书面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期内书面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人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驻本项目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1座103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757-8777391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5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工、朱工
电 话:0757-88018628
传 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bjzwj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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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疗与专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10343
项目名称:医疗与专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传染病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应反映其基本开户行信息,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传染病实时监控管理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传染病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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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诚德路8号
联系方式:0757-26601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57-22332909
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发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 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71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平云谷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东平路以东、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区域内110kv、10kv电力设施进行迁改,新建线路主要沿支36路、次九路、支35路、东平路、镇中路、雾岗路人行道和绿化带敷设。其中,110kv部分新建汾澜甲乙线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1.13千米,新建汾澜甲乙线石湾支线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1.21千米,新建电缆终端场1个;10kv部分新建12线排管1389米,4线顶管90米,新建六间隔分接箱1座、七间隔分接箱3座、800kVA终端型箱变3座等。项目总投资约7335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如下:
(1)由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21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现场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经审图部门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成果;
(2)在勘察报告成果提交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审单位(如有)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根据意见完成最终初步设计成果;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经审图部门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
(4)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竣工图设计成果交付及移交;
(5)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注: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所调整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 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勘察阶段: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含岩土地质钻探)、工程测量(架空部分的平断面测量,不含地形图及地下管线测量)及后续服务。
(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
设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不含概算)、施工图编制(不含施工图预算)、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050,000.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50,0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90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上述资质的有效期已过且属于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规定有效期延期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和(2)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2)项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电力)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或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757- 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工、杨工
电 话:0757-8632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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