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3866
项目名称: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625.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625.8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70,625.8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至签发完工证明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提供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注: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信用信息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附件: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相关资料.zip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9日
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重建祠堂基础围梁填地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HCNJ2022-075
一、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重建祠堂基础围梁填地台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2、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对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约380方祠堂进行重建基础倒围梁填地台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施工期:1个月;
5、资金来源:村自筹;
6、招标价格:99890元;(含税)
7、定标办法:最低价法;
8、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现场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3000元整;
10、补充说明:中标人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2、报名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前;
3、提交资料:承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时30分。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928508440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国家统计局10月8日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6.4%,年均下降3.3%,相当于节约和少用能源约14亿吨标准煤。
报告显示,我国能源生产结构加速转变,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升。2021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7%。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均超过3亿千瓦,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
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生产结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2021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达6.1%,比2012年提高2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比重上升到20.3%,提高9.1个百分点;而原煤比重为67%,较2012年下降9.2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加快推进。2021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68.5%降低到56%,下降12.5个百分点;石油占比由17%上升到18.5%,提高1.5个百分点;天然气占比由4.8%上升到8.9%,提高4.1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由9.7%上升到16.6%,提高6.9个百分点。
人均用能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3531千克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18.9%,年均增长2.2%。民生用能保障有力。2020年,我国人均生活用能456千克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46.2%,年均增长4.9%;人均生活电力消费量年均增长7.3%,人均生活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8.1%。
根据报告,202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52.4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30.4%,以年均3%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GDP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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