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人,各有关单位:
由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升级维护原因,短期不能进行访问,无法获取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做好系统维护期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备案登记和招投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未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备案申请通过线下办理,企业将信息资料(清单见附件)报送至佛山市水利局备案。
二、维护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三、水利工程评标期间需查询企业的不良行为和扣分情况的,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附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备案资料清单
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工、冼工 0757-83320129、83380948,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佛山市水利局7楼)
一、项目编号:CH2022-ZB0013
二、项目名称:大江市场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四、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
五、废标(终止)事项、内容及原因
因计划调整,本项目终止采购。
六、废标(终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江海路1号
电话:陈惠仪
联系人:0757-82214207
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电话:0757-82130782
联系人:李工
佛山高速养护质量检测项目(2022-20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高速养护质量检测项目(2022-2024)已由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 佛高速〔202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佛山一环高速化改造工程包含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佛山五条高速公路项目。2020年1月,佛山一环高速化改造后并入全国联网,可便捷串联“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三大经济圈,也是佛山地区前往湖南、港澳等地的重要出省通道,可以更好实现珠三角地区与泛珠三角地区及港澳地区间的便捷联系,推动泛珠三角地区、港澳地区间的物资流动和经济交流,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佛同城化以及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建设,同时对降低佛山高速(包含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佛山五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净化佛山高速(包含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佛山五条高速公路)周边环境有着重大作用。
(1)为进一步掌握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所辖五条高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信息,客观科学评价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5210-2018)、《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有关要求,对五条高速沿线桥梁进行定期检查,为工程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为加强沥青路面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沥青路面的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利用有限的公路养护资金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科学的测试手段,运用专业的知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检测,经过对历史资料和数据的分析研究,制定出合理、科学的养护规划方案,使其保持或恢复正常使用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拟将进行五条高速公路进行定期检测,为工程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1.3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1.4招标范围、内容:
2.1.4.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1.4.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佛山五条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养护质量检测工作。
2.1.4.3招标内容:
对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佛山五条高速公路项目进行:①桥梁定期检查并进行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检测项目包含桥梁的外观检查、桥梁线形参数检测、拉索及锚头外观及锈蚀情况检测、索力检测、水下基础和河床断面扫描、无人机影像拍摄、三维激光扫描等内容)、②桥梁专项检测(检测项目包含索体外观检查、对平胜大桥拉索(吊杆)内部钢丝锈蚀进行无损检测、平胜大桥主缆专项检测、索夹高强螺栓检查)、③桥梁三维激光扫描及无人机影像拍摄等质量检测工作。
对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佛江高速、佛江北高速、广明高速等五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部分内容。路面检测与调查包括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跳车、路面磨耗、路面抗滑性能和路面结构强度七项内容。
检测里程详见下表:
序号 |
高速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2-2024年合计 |
备注 |
检测里程 |
检测里程 |
检测里程 |
检测里程 |
|||
1 |
广明高速公路吴家围立交至大岗立交段 |
48.481 |
48.481 |
48.481 |
145.443 |
|
2 |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 |
41.398 |
41.398 |
41.398 |
124.194 |
|
3 |
佛江北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 |
38.926 |
38.926 |
38.926 |
116.778 |
|
4 |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 |
25.836 |
25.836 |
25.836 |
77.508 |
|
5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 |
37.785 |
37.785 |
37.785 |
113.355 |
|
合计 |
192.426 |
192.426 |
192.426 |
577.278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以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 11 月 4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 月 4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4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6.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文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路与黄涌大道交叉处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23608667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成工、林工 电 话:0757-86283490-812/806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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