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东头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东头村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头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东头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湖涌村,主要工作内容为东头村景观提升约3000平方米,包括植草格停车场改造,池塘增设石栏杆,原有路面提升,电气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东头村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东头村景观提升约3000平方米,包括植草格停车场改造,池塘增设石栏杆,原有路面提升,电气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552,855.95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383,453.49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zczx.com)”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拒绝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28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以及 湖涌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租人、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竞投人、投标人等),须严格遵守市、区、镇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否则不予进场,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各交易主体负责。市、区、镇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以市、区、镇官方发布为准,各交易主体应及时查看,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另行通知。
11.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头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332218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一、项目编号:440604-2022-03866
二、项目名称: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源联建设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华南电光源灯饰城内第C座401A号(住所申报) |
2,915,669.5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工程类(广东源联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60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至签发完工证明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等因素而延长。 |
何新华 |
粤2442008201000075 |
2,915,669.5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冬虹、郑慈、简桂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会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中“工程类”计费标准,结合《南庄镇水利所关于明确通过直接选取方式购买第三方社会中介服务的计费折率的通知》文件精神,该项目服务费折率为8.0折,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的费用乘以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评标会务费:评标评审费(含磋商文件论证或预审)+其他补助(如有),由采购代理机构先垫付,待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时一并向成交供应商计收,按实际收取。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
2.3727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南庄镇罗格围北线8+050至南线5+900碧道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源联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67 |
35.00 |
19.01 |
92.68 |
1 |
1 |
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67 |
33.00 |
18.85 |
85.52 |
2 |
2 |
广东明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35.00 |
20.00 |
85.00 |
3 |
3 |
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67 |
15.00 |
18.98 |
55.65 |
4 |
|
郑州黄河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00 |
8.00 |
18.88 |
46.88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附件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源联建设有限公司).pdf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2)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和陈村镇。
起点坐标:113.204450°E,22.952295°N
终点坐标:113.213951°E,22.970180°N
(4)建设规模: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连接北滘和陈村两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辅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
项目起点位于北滘岸横一路附近(桩号K11+270),往北延伸采用路基填筑跨广州地铁7号线地埋区间,以双向八车道沉管隧道下穿潭洲水道、两侧堤围及佛陈公路,陈村岸上地面后与弼教路,华林路交叉,终点接现状环镇西路与横五路交叉口(桩号K13+500),全长约2.23km。
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登录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网址:http://www.shunde.gov.cn/sddjzx/index.html)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
联系人:谈工 电话:0757- 22836859
邮箱:67959131@qq.com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7638138转315
邮箱:atlaswhispers@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力达广场A2栋1803室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邮寄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docx
附件2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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