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就业创业证申领指南
一、受理范围
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2、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
港澳台人员参照内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如在网上办理,系统将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如需要领取实体证,需提供二寸照片一张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对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查询方法有两种,一是登陆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查询网页版《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并一键查询更多精准信息。
二是微信端查询方法:关注“佛山人才网”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公共服务”,进入"公共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就业创业证自助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即可查询电子证。
二、所需材料
(一)初次办理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为台港澳居民在本市失业的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或社保卡(收复印件);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二)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近照 二寸,收原件;
3、属遗失的,持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 收原件,同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网上发布遗失公告;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收原件 ,仅针对损毁换发。
(三)如为代办情形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及申请人委托代办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向申请人列明所需补正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或更新证件。
4、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审核、审批、发证。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办理方式
现场取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任一镇街均可)
(2)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机办理:否
(二)线上办理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本事项网办不提供邮寄服务,且仅生成电子证。如需领取实体证,须到前台重新提交资料进行申请)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对象
个人。
(二)申请条件
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须符合劳动年龄。具体如下: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遗失声明(证件遗失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收原件1份)。
3.损毁换发的证件(属损毁的,凭损毁的旧证申请补发《就业创业证》,收回旧证发新证;收原件1份)。
4.本人近照(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5.代办人身份证明(如为代办《就业创业证》,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社保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授权委托书》(如为代办情形,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办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无规定统一格式)。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3.审查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复核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
4.领取结果:申办件当场办结,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是否必须预约: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2)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机办理:否。
(二)线上办理
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是
线上办理途径: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禅来办”专区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一、受理范围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应按照不同的人员和类别提交相应的资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二)本省外市和外省户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三)毕业年度内我市高校的在校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就业后失业的,应提交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二寸近照1张。
三、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四、办理途径
《就业创业证》申领全省通办。分为窗口办理和线上办理。线上办理所需材料和线下办理一致。
(一)窗口办理地址
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15-18号窗 ,咨询电话:0757-88622463。
2、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中和顺路1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咨询电话:0757-88808807。
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14-18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 咨询电话:0757-88839891。
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7-88841352。
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3.发放或更新证件
(二)线上办理
1、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2、登陆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下载“掌上12333”掌上客户端,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3.发放或更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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