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就业创业证申领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对象
在办理就业登记以及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中,劳动者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由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更新或发放;对已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换发《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应予办理。
(二)适用条件
《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一)对象1: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二)对象2:本省外市和外省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三)对象3:毕业年度内我市高校在校毕业生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四)对象4: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初次办理
1.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五)对象5: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3.属遗失的,持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收原件);
4.属损毁的,持损毁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收原件)。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申办件当场办结。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三)发放或更新证件
受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申办件当场办结。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具体以各机构公布为准,已进驻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需通过“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顺德区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镇街、村居)均可办理。
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顺德大良鉴海北路362号
大良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
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容桂风华路6号2楼
伦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3号窗
勒流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行政服务中心
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陈村锦绣一路21号
北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北滘镇新城区明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
龙江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龙江镇交通中心一楼
杏坛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杏坛建设东一路东5号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均安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2)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不支持
(二)线上办理
申办人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网上申办。线上办理不发放纸质版证件,如需纸质版证件,请通过线下渠道申请。申办人可登陆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查询网页版《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或手机关注“佛山人才网”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公共服务”,进入"公共信息查询"页面,进行就业创业证自助查询。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一、受理范围
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2、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
港澳台人员参照内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如在网上办理,系统将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如需要领取实体证,需提供二寸照片一张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对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查询方法有两种,一是登陆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查询网页版《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并一键查询更多精准信息。
二是微信端查询方法:关注“佛山人才网”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公共服务”,进入"公共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就业创业证自助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即可查询电子证。
二、所需材料
(一)初次办理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为台港澳居民在本市失业的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或社保卡(收复印件);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二)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近照 二寸,收原件;
3、属遗失的,持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 收原件,同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网上发布遗失公告;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收原件 ,仅针对损毁换发。
(三)如为代办情形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及申请人委托代办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向申请人列明所需补正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或更新证件。
4、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审核、审批、发证。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办理方式
现场取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任一镇街均可)
(2)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机办理:否
(二)线上办理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本事项网办不提供邮寄服务,且仅生成电子证。如需领取实体证,须到前台重新提交资料进行申请)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一、受理范围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应按照不同的人员和类别提交相应的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2、本省外市和外省户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3、毕业年度内我市高校的在校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近照1张;
4、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就业后失业的,应提交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二寸近照1张。
(二)遗失损毁
《就业创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及时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失或报损。
1、属遗失的,凭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到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行政中心“一门式窗口”)申请补发《就业创业证》,并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行政中心“一门式窗口”)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
2、属损毁的,凭损毁的旧证到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行政中心“一门式窗口”)申请补发《就业创业证》。
三、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个人申请办理的即日内核发。
四、办理程序
劳动者在办理失业登记时,由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更新或发放《就业创业证》。在办理就业登记以及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中,劳动者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由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更新或发放。毕业年度内我市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可到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高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已移交由区内各行政中心“一门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微信公众号“佛山政务服务”取号和现场取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①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②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
③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
④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
⑤云东海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
⑥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
⑦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乐平镇府前路1号;
⑧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否
(二)线上办理
网上《就业创业证》申领流程:
1、网上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
2、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无需注册,打开微信使用右上角的“扫一扫,通过人脸识别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的免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社保卡系统能够自动获取本人照片的,免提交照片。
3、在搜索栏输入“《就业创业证》申领”进入后,并选择办理地区、点击“在线办理”,本人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即可申请。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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