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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高明华英专场)

时间:2022-11-02     人气:3009     来源:高明教育     作者:
概述:佛山华英高明学校(暂名)是一所按广东省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与佛山市华英学校合作共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佛山华英高明学校(暂名)中小学教师15名。


学校简介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暂名)是一所按广东省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与佛山市华英学校合作共建,将以“百年名校”标准打造优质教育品牌。学校位于广东珠三角核心区域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三杰路以北、汇智路以南,占地面积约6万多平方米,办学规模为54个班,计划于2023年秋季学期建成投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9个学科教师共15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


二、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若因疫情影响,不能进行现场招聘,则对招聘作出调整,具体调整公告另行公布)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3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开始当天。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职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中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按《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高明华英专场)》(见附件2)要求。


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见附件3)设置,考生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七)本科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


2.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资格审核、面谈、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


1.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阅读原文”在公告原文中进入,稍后开通,建议采用安卓手机,关注高明通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进行网上意向登记,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网上报考意向登记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6:00(24小时开通)。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地点:嘉逸国际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68号)。


本次招聘在高校附近设点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填写《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按《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职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二)面谈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谈。 

1.面谈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面谈地点:嘉逸国际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68号)。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人员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3日8:00开始。


3.面试地点:嘉逸国际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68号)

注意: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四)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

同时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2.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参加高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3.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具体要求见《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三)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近5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六)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官方平台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12、8828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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