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2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武汉专场)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赴湖北省武汉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89名。获聘教师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高中、中职学段教师岗位的须为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对应专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需具备与报考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最迟可在2023年8月办理入职前提交,但以下情况除外: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凭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须标注为“是”),在1年试用期内(从入职之日算起),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健康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9时-11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二)现场报名确认
凡网上报名登记后,须到湖北省武汉市招聘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报名资格方为有效。可接受设点地高校考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大学成绩表(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最迟须于2023年8月办理入职前提交);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凭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须标注为“是”);
6.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报考资料由考生按顺序提前装订,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三)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安排在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考生在报名确认后随即参加现场面谈。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复试
1.确定复试对象。在初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招聘职数和参加复试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如分数相同,则按初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复试对象。考生需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审核。复试前,将对复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人员。
3.复试方式。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潜能(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初试、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复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复试后,考生可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六)体检
对复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须现场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布。招聘工作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经研究,可在该职位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三水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2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专场).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2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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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8日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赴北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58名。获聘教师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高中、中职学段教师岗位的须为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对应专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需具备与报考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最迟可在2023年8月办理入职前提交,但以下情况除外: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凭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须标注为“是”),在1年试用期内(从入职之日算起),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健康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9时-11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二)现场报名确认
凡网上报名登记后,须到北京市招聘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报名资格方为有效。可接受招聘设点地高校考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大学成绩表(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最迟须于2023年8月办理入职前提交);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凭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须标注为“是”);
6.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报考资料由考生按顺序提前装订,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三)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安排在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考生在报名确认后随即参加现场面谈。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复试
1.确定复试对象。在初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招聘职数和参加复试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如分数相同,则按初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复试对象。考生需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审核。复试前,将对复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人员。
3.复试方式。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潜能(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初试、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复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复试后,考生可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六)体检
对复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须现场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布。招聘工作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经研究,可在该职位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三水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2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专场).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2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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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8日
10月31日,九江镇召开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规范经济社一级队伍建设专题培训工作会议,重点解读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规范经济社一级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及经济社党支部委员、经济社社委会成员纳入村(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等相关政策,构建九江镇村(社区)经济社一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机制体制,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抓队伍建设
力争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南海发展的动力活力在基层,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今年以来,南海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中心工作,不断纵深推进。今年6月中旬,南海区召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动员部署大会,吹响了基层治理向村社改革发起总攻的号角。
南海在这场“万人大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最薄弱环节在经济社一级,村社党组织书记要理直气壮地参与经济社事务决策,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最末梢,做到说话有底气、服务有能力、治理有抓手。
为此,南海明确提出,构建贯穿区镇村社“一插到底”的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动力主轴,实现“组织建设一联到底、村社队伍一管到底、基层治理一抓到底”。
为落实区级改革精神和措施,九江由党建办、公共服务办、农业农村办牵头制定了《九江镇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规范经济社一级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力争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建立健全五大机制
加强党的领导提升队伍活力
“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优化、选用分离、议事决策、培养储备、监督管理’五方面机制,逐渐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新格局。”九江镇党委委员杨阳介绍到,《工作方案》以当前经济社一级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干部培养弱、监督管理弱、治理能力弱等问题为切入口,以加强党的领导、优化队伍结构以及提升队伍活力为目标,提出系列工作举措。
在具体的操作上,九江镇将通过优化组织设置机制,明晰队伍管理权责,通过深化“选用分离”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完善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强化党组织指导监督;通过建立培养储备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
设置“专职岗”
经济社一级干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
会上,副镇长邹荣坤、镇人大副主席霍丽嫦分别解读了相关政策。根据文件,九江将把经济社党支部委员、经济社社委会成员纳入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鼓励有条件的经济社实行全职上岗,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固定场所办公和固定时段在岗。
根据文件精神,为推动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向经济社延伸,今年年底前,将全区经济社党支部委员、经济社社委会成员纳入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从事本经济社辖区的服务管理工作,并设立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专职岗”),实现社会管理责任下沉。
在具体实施中,九江镇坚持“选用分离”的总体思路,采取“选”“用”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村(居)各经济社的经济体量、常住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配备社区工作者“专职岗”。
在日常管理方面,九江也配套了相关措施,将对“专职岗”人员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同时,由镇农业农村办按照区相关指引,制定镇“专职岗”人员考核办法,由各村(社区)组织实施,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发放、评先评优、优惠政策享受、行政审批等和考核情况挂钩。
此外,九江还建立退出机制,镇党委建立经济社干部届中考察机制,对经济社班子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
当日,除了九江镇全体领导班子外,九江各农村社区“两委一社一中心”全体干部,辖下各党支部书记、经济社社长,负责党建及集体经济业务的社区工作人员等,也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九江镇党委书记刘伟提出,九江全镇要围绕提高站位、聚焦重点、强化保障三方面,科学稳妥推进党建引领经济社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我们要进一步凝聚全镇思想共识,瞄准村社主战场,充分发扬九江战龙精神,勇于向改革深水区进发,全力争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典范,为九江建设南海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筑牢根基。”刘伟强调,九江党员干部要用满满的正能量、干劲和热情,坚定不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争当南海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的探路先锋,为建设南海区城乡融合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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