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三和路西延至机场通道项目(一期近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三和路西延至机场通道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11号批准建设,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5号核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以明交字[2022]2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近期)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路线全长约7.35km。由两个路段组成,其中:
三和路(三和桥至对川纵一路):设计速度 60km/h(辅路40km/h),主路双向四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50m,路线全长6.12km,线位呈东西走向,起于现状三和桥,沿规划三和路线位往西延伸,沿线途经美的城、圆岗村、杨和镇政府、古水村、独岗村和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终于与对川纵一路交叉口。
对川纵一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40m,全长约1.23km,呈南北走向,起于三和路与对川纵一路平交口,沿规划对川纵一路线位往南延伸,途经祥源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工业园区,终于现状高明大道。
本项目建安费约为27509.70万元,总投资约为69667.47万元。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等,以及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关工程管理办法,配合招标人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3)监理服务期限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5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3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9.4款费用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监理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标结果(监理单位)(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3.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1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年 11 月 28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 月 28 日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28 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其他
8.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645 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7-8821151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广东分公司)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何工、张工
电 话:0757-82556401-606
传 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箱:787211279@qq.com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区原计划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的2023-2024学年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现场报名调整为网上报名,考试地点设在南海区内。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场招聘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11月11日8:30-11月15日17:30期间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1)。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二)“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二、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审核
本场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审核环节。招聘单位在考试当日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考生可在11月16日12:00后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打印)。
2.报名表(系统打印)。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1)所提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全部资料按顺序整理并装订。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在11月19日-11月27日期间分考点分批次进行,考试地点设在佛山市南海区内,各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招聘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阅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要求如下:
1.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须即日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请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现场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附件3)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个人承诺书》(附件4)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条件如下:
粤康码为绿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有外省、外市旅居史的考生,须落实“三天三检”,并在入场时出示相关证明。
3.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3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C),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两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其他
1.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和进入体检考生签订临时合约,并收取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2.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1.招标条件
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罗格堤田片区)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函〔202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罗格堤田片区)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8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位于南庄镇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南庄镇在册乡、村道路进行提升,修复现状路面病害并加罩沥青混凝土,同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等。
2.3 定额工期: 137 日历天,计划工期: 137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786,987.64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病害处治、沥青罩面、提升雨水口、检查井提升、恢复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更换破损路缘石、设置波形护栏,修复排水设施等,共改造路线总数为22条,路线改造总长度12.2972公里,改造总面积145369.7平方米。本项目不改变现状线位,不改变道路断面,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只在对现状道路进行提升。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承诺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3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2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之二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201330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789950-602
传 真:0757-83789950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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