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置102个价格采集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1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该局已启动《广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预案》,目前正在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进行重点监管,全面加强重点区域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全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据介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常态化价格监测的基础上,督促各区必须第一时间在管控区域及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区增设价格采集监测点位,重点加强白云区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海珠区中高风险区域以及全市主要生鲜电商平台的专项监测,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平台)内重要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针对个别因供求关系变化导致供应不足、价格上涨的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部门反馈通报。
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102个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点,共采集猪肉、菜心、白菜、萝卜、大米、食用油、口罩等30种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信息近7万条。监测数据显示,广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另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电商平台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区域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实行“每日一报”。针对疫情期间肉菜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在部分重点区域探索推广市场管理者协同记录场内经营者价格情况作为监管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市场管理方的责任意识,积极发动辖内各农贸市场管理方力量,要求各农贸市场管理方根据规定,依法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场所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在场所内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并留存市场各档口重要民生商品每日销售价格备查。
1.招标条件
东鄱污水厂进水泵站改建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138号(项目代码:2110-440604-04-01-80838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东鄱污水厂进水泵站改建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禅政数监管[2022]87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槎街道东鄱污水处理厂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鄱污水厂进水泵站改建工程,本次招标计划新建污水泵站一座,土建按10万m³/d一次建成,设备按5万m³/d配置,配套新建污水进厂管及出水管DN1200~DN1500,长度约150m。泵站建成后由中标人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工作。
2.3 计划施工工期:27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项目维护管养期:项目竣工验收后起计三年。实际维护管养开始日期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东鄱污水厂进水泵站改建工程。项目施工部分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所承包的工程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为准。承包人同时承担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另须在泵站建成后对泵站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泵站维护管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生产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小修),并做好相关记录;附属管网及构筑物检查,确保管网及其构筑物没有破损、污水无冒溢。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137,807.13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维护管养期内水电费除外)、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包项目维护管养及相关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项目维护管养质量要求:除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外,另须符合《禅城区市政排水设施、水利设施管理考核评定方案(试行)》的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维护管养(管理)要求、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维护管养(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执行。】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维护管养(管理)的能力。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单位)应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或在佛山市水利局通过线下办理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诚信档案[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新备案企业提供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的扫描件。
4.5.1 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单位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截图)。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录入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由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处于维护期无法查询人员锁定,均视为未锁定。】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年05月至 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网页截图或电子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年05月至 2022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录入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设计规模不少于8万m³/d 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11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雷工
电 话:0757-8232175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中经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12、13号首层15-17号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3807902
传 真:0757-83396343
电子邮件:fszj1518@126.com
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措施
全力打赢本轮疫情防控硬仗
11月9日下午,省委书记黄坤明,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前往广州市海珠区,现场督导调研疫情防控工作。黄坤明强调,要坚定信心、鼓舞斗志,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以快制快,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扎实、更加有力措施,全力打赢本轮疫情防控硬仗。
在海珠区凤阳街道,黄坤明、王伟中亲切慰问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大家坚守岗位、不辞辛劳、尽心尽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表示感谢,对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大家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强调要精细做好网格化管理,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织密扎牢社区防控防线。
在位于海珠区新港中路的生活物资保供点,黄坤明、王伟中与有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物资采购、分装、配送、分发等各环节,仔细察看各类物资供应情况。黄坤明强调,要用好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等的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加大采购力度,提高流通效率,多措并举保证生活物资充足供应。要优化完善配送流程,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人群提供更加方便的配送服务,大力推广线上订单、线下配送等模式,在确保各类物资配送到位的同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黄坤明强调,疫情处置关键要“快”,要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措施,以最快速度在最短时间内把海珠疫情控制住,守护好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要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有效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外溢。要高质高效开展核酸检测,争分夺秒做好流调溯源和风险排查管控,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跑在病毒前面阻断传播链条。要快速有序做好转运隔离,周密组织、优化流程,进一步挖潜扩容,确保应隔尽隔、应收尽收。要加强对一线防控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防护培训,严格闭环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广州市其他各区要快速有效处置散发疫情,确保控制在点上。同时,要全面加强城中村、工业园区、各类市场、物流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学校、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和8类特殊场所的防疫措施,严防出现新的聚集性疫情。
黄坤明强调,要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调配供应,提高配送效率,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要畅通绿色通道,有效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最大限度为群众生活提供方便。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做好心理疏导。要强化日常值班巡查,切实消除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
黄坤明强调,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研判调度,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力支持广州打赢这场防控硬仗。
省领导林克庆、张虎、张晓强、张新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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