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荔湾、番禺最新通告
11月16日晚,海珠区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荔湾区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番禺区调整疫情防控措施,11月17日0时起,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控,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11月2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详情如下: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延续强化疫情防控
措施的通告
近日我区新发病例仍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为广州市新增病例的主要来源。此外,其他区域仍有散发个案。专家研判,目前我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社区传播风险尚未完全阻断,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将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延续实施至2022年11月19日24时。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早日战胜疫情。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2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零时起,除高风险区以外,在我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社会面管理,住宅小区(楼宇)、城中村、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高风险区继续按照有关防疫政策执行。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后决定,从2022年11月17日0时起,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在我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控,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保持适当距离等措施。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二、全区各类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摄影楼(工作室)、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采耳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且不得组织聚集活动。
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三、在番禺大道以西、广台高速以北的番禺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供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暂停经营和服务。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服务,要求大堂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座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登记订餐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恢复正常经营服务,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四、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室内场馆暂停开放,倡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学校、幼儿园2022年11月2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六、有序恢复营业服务的各类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设立专人专岗督促落实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七、以村、社区、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园区、商厦、企业等为单位,设立专人专岗,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进入人员必须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其中,城中村进出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压实企业、商厦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商厦、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全覆盖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加强员工每天健康监测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临聘、劳务派遣、时工日工等人员健康管理和防疫管理。
八、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九、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特殊场所按规定严格落实高于社会层面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地。
十、居民群众离开番禺外出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不前往近7天内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外出期间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持续关注自己和同行人员的健康码。返回番禺后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或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临时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社区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十一、外省来(返)人员抵达番禺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要居家(酒店)等待结果,在核酸结果出来之前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近7天内有本地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番禺人员,在进入番禺前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的“来(返)穗申报”进行健康申报,在抵穗1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要落实“三天三检”,倡导在第5天、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二、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少出门、少串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村、社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村、社区活动期间,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居民群众如发现被赋红码或黄码,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备。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0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番禺大道以西、广台高速以北的区域示意图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南石头街道
1.南箕凌云一巷5、6、8、8-1号。
2.南箕中约东40号、42号。
(二)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C栋。
(三)华洲街道
龙潭西环街西十四巷1号大院。
(四)昌岗街道
1.细岗路74号。
2.晓港东二马路13号。
3.福坛大街三巷6号,福坛大街3、4号前座和后座、6号之一。
4.合生帝景国际A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7号、192号。
2.江丽苑翠竹路30号。
3.赤岗二街1号大院7、8栋。
4.金豪嘉苑B栋。
(六)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花边世界A2栋,B3栋。
2.南珠广场南珠北街8号。
3.润泰大厦西塔。
4.逸景翠园东区翠羽居F座、荔影居B座。
5.叠彩园金桦轩3座。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2.赤岗二街1号大院6、9—11栋。
3.金豪嘉苑A、C栋。
(二)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三)南石头街道
南约一巷5号,南箕凌云一巷5-1、9、10号。
(四)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
2.南珠广场北区。
3.润泰大厦。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赤岗街道
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29501(生活保障)
江丽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0215(生活保障)
赤岗二街1号大院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89614013(生活保障)
金豪嘉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9365(生活保障)
二、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18011861653(医疗服务)
020-84198966(生活保障)
三、昌岗街道
细岗路74号
18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3(生活保障)
晓港东二马路13号
18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3(生活保障)
福坛大街
15902012870(医疗服务)
020-66218854(生活保障)
合生帝景国际
180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5(生活保障)
四、凤阳街道
瑞康大厦
18127401939、020-61846676(医疗服务)
010-89101946(生活保障)
南珠广场
18933910409(医疗服务)
020-81999981(生活保障)
润泰大厦
18933910409(医疗服务)
020-34083263(生活保障)
逸景翠园东区
020-61846676、18127401939(医疗服务)
020-61231002、020-89623082(生活保障)
叠彩园
020-89022663(医疗服务)
020-89800030、020-89802414(生活保障)
五、南石头街道
南箕区域
18127824632(医疗服务)
18127824525(生活保障)
六、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
020-89770108、020-34237153(生活保障)
七、华洲街道
西环街西十四巷1号大院
13724093849(医疗服务)
020-80925032(生活保障)
项目概况
麻醉科一区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HCG-220015
项目名称:麻醉科一区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一区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4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一区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科一区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4)供应商须具有涵盖投标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1栋606、607室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22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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