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
详细内容

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

时间:2022-11-14     人气:2324     来源:佛山医疗保障     作者:
概述: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是经佛山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围绕建立和完善佛山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是经佛山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围绕建立和完善佛山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构建协商交流平台,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创新,全面持续支持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


招聘岗位


秘书长:一名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任职条件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2.负责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议专职工作人员的聘免,交理事会决定;


3.负责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4.负责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5.负责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6.负责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7.负责协会整体发展和运营方案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持协会年度收支平衡,良性运作;


8.负责开拓业务渠道,争取外部资源支持,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协会可持续发展;


9.负责协会品牌搭建和维护,统筹大型活动策划和开展;


10.负责行业课题挖掘和项目资源开发,组织各类研讨及课题研究;


11.负责加强会员服务和公众服务,做好会员单位资源开发,完善会员服务体系制定,持续发展新会员。


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八年以上中高层管理经验。


2.具有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等)、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或管理类专业者优先,具有医疗保障行业相关经验或资源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善于发掘、整合资源,能独立开拓和维护社会关系。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


5.认同本会的理念,能够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6.具备优秀的统筹领导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7.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大局观,中共党员优先。


报名及审查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描述学习、工作经历及突出业绩,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文档。


微信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者需拟定《秘书长工作开展规划》1份,阐述对协会的理解,个人运营理念和未来协会工作开展规划,格式不限,工作开展规划内容将纳入后期工作考核范围。


3.报名者将以上内容发送邮件(主题设为“医保协会秘书长应聘+姓名+电话”)至fsylbz2021@163.com。


报名咨询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联系电话:0757-83387372,联系人:乔小姐。


资格审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秘书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面试


面试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协会组织实施,采用谈话问答方式进行综合评判。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请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录人员本人负担。


聘用


(一)经报名、面试、体检通过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按协会有关规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及理事会审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


待遇


本岗位综合年薪为23-28万/年(含基本工资、岗位绩效、福利补贴和五险一金单位成本)。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录将严格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名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我们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需提供面试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