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3月15日,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智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全面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把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二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创新引领和深化改革,突出强产业、稳市场、扩内需和对外开放,牢牢把握“双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国际化、战略性、前瞻性的眼光谋划顺德改革发展全局,在推动顺德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三要突出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紧盯经济发展目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预备项目抓前期,拟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续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达产,确保一季度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四要着力提升城乡品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决推进治水大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推动公共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提质、社会治理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近日,南海区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涉及5大领域,包括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按照计划开展改造、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市场改造主体的选取、加快“三旧”项目的审批和改造、构建“三旧”改造创新机制等。
据了解,今年6月30日前,南海将制定区、镇(街道)两级的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已经选定市场改造主体或者前期服务机构的项目也需要纳入三年计划,已经开展的改造工作和前期服务工作不受影响)。12月31日前,要完成旧城镇旧村居规范化前期服务市场建设。此外,三年计划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每年可以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有关负责人谈到,只有纳入三年计划的项目才能开展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其他旧城镇旧村居项目禁止启动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列入三年计划的项目,启动改造后,可以优先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清单,在土地规模和指标方面优先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三年计划的旧城镇旧村居项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指定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和改造分析工作。其中,“地方国有企业”指的是,佛山市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南海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各镇(街道)直属公有独资企业。
在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面,列入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调查和容量论证工作,12月31日前启动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时,产业载体(含工业载体或者非公寓类商服载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扣减回迁住宅建筑面积后的30%。
《方案》提出,建立并完善旧厂房改造项目改造权公开交易制度,制定改造权公开交易流程,建立旧城镇旧村居项目容缺选取市场改造主体制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导的旧城镇旧村居项目(主要指前期工作由地方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可以免公开交易,直接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市场改造主体。成为市场改造主体之后,该国有企业可以自行改造,也可以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批准后,选定合作企业进行改造或与其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改造。
在“三旧”改造的行政审批和实际拆除建设等改造过程中,南海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缩减流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项目审批和开发建设。
《方案》提到,“三旧”改造项目启动时,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经济社或经联社股东大会)进行一次授权表决(授权表决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将改造过程中选择市场改造主体、改造方案意愿征集及改造方案草案表决、确定补偿安置方式、集转国(征收)、土地出让等需要成员大会表决的事项,选择一项或多项授权成员代表行使表决权,通过成员代表表决视同通过全体成员表决。
根据政府《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9〕13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2022年3月禅城区人社局对217人、72家单位申就业补贴的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补贴企业名单
详情请点击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情况。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24366
联系地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211室,邮政编码:528000。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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