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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市东路336号大楼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专业承包

时间:2023-01-22     人气:513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环市东路336号大楼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3-0359......
  • 项目名称:环市东路336号大楼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专业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35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21日 0时0分~2023年2月1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33.0690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附职称证明材料。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 10时0分 - 2023年2月1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1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 9时45分 - 2023年2月1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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