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涌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中标公告
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众涌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为:佛山市同城宏海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55663.71元,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25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10日10:00在南洲村委会二楼对该社的鱼塘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汗腾围、杏五亩鱼塘 | 约29.2亩 | 2000元/亩/年 | 5年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禁止进行非农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二楼;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10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二楼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02673803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约50亩(面积以双方聘请第三方测绘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草塘村大路上、龟岗、里屋仙等一带。
(三)资产经营用途:农业发展(该位置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根据国家对耕地保护的要求,明确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不能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机耕路等相关设施,严禁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建设,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出租合同年限:34年。
(五)交易底价:1250元/亩/年。
(六)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两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八)合同押金:押一年租金。
(九)投标保证金:30000元。
(十)其他要求:中标者需支付青苗补偿费60996元。
(十一)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具有幼儿教育资质牌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2月10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25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元/亩/年(含人民币50元/亩/年)。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业主方)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925952322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附件:
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位置图.jpg
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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