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经核实,我区共有10户货运企业(详见附件)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从未购置车辆投入营运,已违反了开业时作出的“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180天内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
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文件“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规定,决定注销上述10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未按照法规有关要求投入营运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6日
根据《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的要求,经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同志,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名次 |
1 | 经济联社监察站站长 | 何*颖 | 男 | 81.40 | 1 |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反映(受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邮编:510388,电话:020-8153221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6日
广州市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4.项目内容:2023年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服务(详情见附件);
5.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报价低者优先;
6.项目开始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期一年。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9日9:00~12:00、14:00~18:00。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7号408室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1378290。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资料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服务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6)相关活动案例,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清单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清单
项目内容 |
具体内容 |
总数量 |
试题设计 |
每季度设计1套试题,含单选题、多选题、问答题 |
4 |
试题印刷 |
800份/季度,最终根据实际印刷数量收费,多退少补 |
3200 |
试题封装 |
按用卷单位及人数进行考试袋封装,贴密封条 |
/ |
试题配送 |
确保按时配送,并严格落实保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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