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补充公告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补充公告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项目编号:JG2023-0605),于2022年2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6点,修改如下: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现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二、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第16.1条,修改如下:
原文: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其他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16款。 |
现文: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招标人允许免收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①信用良好的相关证明办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并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附件1)。 ②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办法:投标人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2)。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并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附件1), ③没有按①、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5)其他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16款。 |
2、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修改如下:
原文: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法,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编制过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等事项的数量,横向比较,排1-3名,得1.8分;排4-6名,得1.2分;排7-9名,得0.9分;没有获得过或排10名之后的,得0.6分。 排序得分原则: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相同排序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本项最高得1.8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现文: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工法、发明等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编制过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等事项的数量,横向比较,排1-3名,得1.8分;排4-6名,得1.2分;排7-9名,得0.9分;排10名之后的,得0.6分。 排序得分原则: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相同排序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本项最高得1.8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修改如下:
原文:
项目管理机构 |
14 |
项目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配置,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满足最少投入数量及基本要求的且承诺施工全过程以上人员均驻现场办公室的(承诺书上需有这句话:如中标,将按承诺驻场人员的名单派驻现场办公人员,接受业主和监理的考勤及监管,如未按承诺执行,同意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扣款处理),得14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现文:
项目管理机构 |
14 |
项目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配置,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满足最少投入数量及基本要求的且承诺施工全过程以上人员均驻现场(承诺书上需有这句话:如中标,将按承诺驻场人员的名单派驻现场,接受业主和监理的考勤及监管,如未按承诺执行,同意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扣款处理),得14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4、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2点,修改如下:
原文:2、工程研发能力:获奖情况可取但不限于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可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上信息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相关奖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工法、发明、专利等需为房建类。
现文:2、工程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可取但不限于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可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上信息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工法、发明等专利需为建筑工程类。
5、招标文件《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注第(2)点,修改如下:
原文:(2)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并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施工全过程以上人员均驻现场办公室(承诺书内容需有:如中标,将按承诺驻场人员的名单派驻现场办公人员,接受业主和监理的考勤及监管,如未按承诺执行,同意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扣款处理)。
现文:(2)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并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施工全过程以上人员均驻现场(承诺书内容需有:如中标,将按承诺驻场人员的名单派驻现场,接受业主和监理的考勤及监管,如未按承诺执行,同意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扣款处理)。
三、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通知补交投标保证金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民营科技园•广州白云物流五龙岗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070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 0时0分~2023年3月1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99.6169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 10时30分 - 2023年3月1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 10时15分 - 2023年3月1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中南钢铁总部大楼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068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 12时0分~2023年3月15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1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2日 12时0分 - 2023年3月15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15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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