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召开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
2月23日,佛山市公安局召开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公安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林干主持。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担当、拼搏奉献,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重大安保维稳万无一失,综合打击效能全省领先领跑,防控体系建设凸显佛山特色,警务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公安队伍建设扎实过硬,全市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锚定争当全省地级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头羊的目标定位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安全稳定的治安态势,持续擦亮打击品牌、完善防控体系、树立队伍形象,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效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公安工作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佛山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聚焦重大风险治理,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治理公共安全,守牢“六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坚决维护全市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要聚焦平安佛山建设,以“佛安2023”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科学优化打击行动体系,坚持打击治理两手抓,持续擦亮“破小案”等佛山公安打击品牌,打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聚焦主动预防警务,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四个一”体系建设应用、社会面清查整治为“三大抓手”,持续推进社会面整体防控体系迭代升级、提质增效。要聚焦警务机制改革,打造基层警务、智慧公安、法治公安、为民公安建设“四大标杆”,构建符合实战要求、体现佛山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要聚焦铁军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队伍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体系,打造一支有德、有才、有能、有为、有爱“五有”警队。
会议还对去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民警辅警代表进行了表彰。
市公安局全体党委委员,各分局(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各单位、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公安局)、各派出所相关领导和民警代表在各分会场参会。(魏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两办名义印发专项规划,这在新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擘画了未来5年档案事业发展蓝图,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规划》编制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国家档案局高度重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12月启动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前期调研,筹划组织起草相关事项。成立了由国家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国家档案局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以及一些地方档案局、档案馆专家,档案院校学者组成起草组,开展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坚持开门问策,深入到10多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开展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研讨会20余场,在网上开展“我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000多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了规划初稿,在2020年底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修改,之后,印发各省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等档案部门征求意见。在《纲要》发布后,认真对照《纲要》精神,对规划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审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汇集众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也是一个统一思想、科学决策、凝聚共识的过程。编制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瓶颈问题,聚焦档案事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坚持做到既高瞻远瞩,又务实管用。
二、深刻认识《规划》重要意义
《规划》指明了“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规划》明晰了“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有利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找准定位、有的放矢、科学实施。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围绕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科技创新、档案人才培养、档案对外交流合作8个方面,提出了26项主要任务和7项重点工程。涵盖了档案事业发展全局,既关注当前档案领域新兴形态与发展趋势,又兼顾现有传统档案模式的继承与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有利于档案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循序实施。
《规划》提供了“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繁荣稳定发展,得力于党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发展规划作为国家政策文件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对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有效推动事业发展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档案事业发展进程中,历次五年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都对推动彼时档案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办、国办印发《规划》,更具权威性和指导意义,是“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档案事业发展坚实有效的政策保障。
三、全面理解《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分为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环境,包括“十三五”发展成效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十三五’发展成效”从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档案法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公共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护、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档案对外交流8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中,将“十四五”时期定位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分析了档案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在指导思想中,《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在工作原则中,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法治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底线5条原则。将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更加强调了党管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发展目标中,明确为建设档案强国奠定坚实基础,提出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档案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等“七个新”的发展目标,还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
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方面,主要从治理制度、治理机制、治理方式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展开,突出党的领导,强调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执法方式,着力于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监督指导,实施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
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方面,拓展档案资源收集范围,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强调优化档案资源结构,强化档案数字资源建设,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方面档案的收集作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
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方面,从服务国家和服务社会两个方面,从扩大档案开放、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和开发能力等维度,促进档案利用工作实现突破,充分发挥档案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
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方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与管理,强化档案安全保护,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从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软硬件环境安全保障、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以及对档案社会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
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重点推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突破,加速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大档案资源共享力度,推进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
档案科技创新方面,完善档案科技创新和应用机制,加大重点科研任务攻关力度,强调紧跟科技发展、特别是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实施科技兴档工程。
档案人才培养方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注重统筹规划、系统培养、资源整合,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开展教育平台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
档案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着力深化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参与国际组织管理,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项目,让更多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提升中国档案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实施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提升工程。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检查评估3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要求。
四、准确把握《规划》重点
(一)准确把握四个体系建设的发展主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极大地推动了档案事业发展。随着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档案工作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日益凸显,档案工作与时俱进、档案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要求。《规划》在继承和发展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首次提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补齐治理短板,并将其列为四个体系建设之首,旨在着力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依法治理为关键、以科技和信息化为依托、以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为保障,各相关部门合作协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档案治理新格局。
(二)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发展主题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更不是局限于经济领域”,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他又进一步指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档案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紧跟国家发展大势,聚焦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在推动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兼顾档案安全保护和开放利用的档案基础建设方面有新的举措,在人才培养和档案学科建设方面有新的思路和新的视野。
(三)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带动作用
针对当前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础工作、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经过充分研究论证,《规划》提出7项重点工程,分别是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科技兴档工程、人才强档工程和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提升工程。7项工程涉及档案工作各个方面,《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以这7项工程为抓手,细化工作要求,集中资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作用
新修订的档案法旗帜鲜明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规划》工作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中再次强调“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保障措施的第一条加强组织领导中,提出“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下半年,国家档案局将开展一次档案工作综合检查,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重点检查内容,目的就是要把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作用落到实处。
(五)充分发挥督查评估工作在规划实施中的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对于《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落地见效。目前,国家档案局正在制定规划实施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以此为依据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蓝图已经绘就,使命催人奋进,奋斗正当其时。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实际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举措细化好、落实好;充分认识《规划》重要性,切实维护其严肃性、权威性,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内涵,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扎扎实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的篇章,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档案力量。
各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申报入库评价。
一、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2-8月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审查截止时间均为每月18日;9月公示2批,审查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18日、9月28日。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一)企业访问“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详细评价流程可参考附件中《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第二点“评价流程”内容。
(二)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入库企业应履行自主提交《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对发现的虚假不实等情况可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82340845;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之二室。
附件: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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