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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厂房出租项目竞投公告

时间:2023-02-25     人气:442     来源: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作者:
概述:......

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厂房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40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6日9:3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对该小组的商铺、厂房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交易底价

承租期限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经营范围

递增情况

1

1号商住楼地下11卡临铺

31平方米

80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2

翠亨花园地下19号铺

47平方米

40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3

黄翁山边56方

铺位

56平方米

30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4

黄翁山边132方

厂房

132平方米

15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5

黄翁山边97方

厂房

97平方米

14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6

黄翁山边89方

厂房

89平方米

13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7

黄翁山边200方

D厂房

200平方米

13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8

黄翁山边360方

厂房

360平方米

10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9

黄翁山边385方

厂房

385平方米

11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10

坑口工业区380方厂房

380平方米

10元/平方米/月

1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11

华兴新村东侧352方厂房

352平方米

13元/平方米/月

3-6年

10000元

不少于月租金的三倍收取,以千位数取整。

不允许经营传统烧烤档、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由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3.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如纳入村改范围,村中开发时中标人要无条件退出;

4.2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其限制类产业不建议引入。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若需要在该处商铺建筑或厂房内进行装修或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装修或报建等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同时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且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请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发包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对原建筑进行加改建及建筑天面翻新,且不得用于建设破碎场、洗沙场等用途。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其次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或微信转账,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6日9时30分在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6日9时30分前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商铺作出2元/平方米/月的递增,厂房作出0.2元/平方米/月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1820763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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